第二节
增长。每年便用这笔收入来还债。虽说如此一来,以后十年,每年朝廷之税收便要少一千万贯,但这亦只好另想他法。”
改革盐政后,食盐产量大增,食盐需求更加旺盛,这是有目共睹的。这亦是蔡京最大的功绩。若单从每年在食盐上一千万贯的账面收入来看,熙宁初年榷盐的平均收入,都在每年一千二百万贯左右,这笔收入较榷盐要少。但是,虽说食盐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但这中间官府要为此付出的各种成本开支,却也不容忽视,即使工艺最简单的畦盐法,生产周期便要超过半年。这样折算下来,反倒是通商法的收入更多。
实行榷盐法时,尽管熙宁初年全国食盐总产量较之过去增产了百分之五十,最高曾经达到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万宋斤,但却仍然不能满足国内食盐需求,官盐每宋斤要卖到四十多文,有些地区甚至贵达四十七文,不仅缺斤少两,质量亦极差。而贩卖私盐不仅质量好,而且每宋斤才卖到二十文,有时甚至一宋斤半才卖到二十文,是以虽有严刑峻法,亦无法禁绝。而改革盐政后,虽然官府的盐税、场租成本,每斤高者二十文,低者亦要十文、十五文,但盐场主通过各种方法控制成本,竭力提高技术,增加产量,盐价在各地亦低至二十五文至三十五文,食盐质量远远比过往的官盐要好,甚至还出现了各种精加工的精细盐,大大挤压了私盐贩子的生存空间。而食盐产量在几年之内,更是迅速暴增,全国每岁产盐超过六万万宋斤。
更让人吃惊的是,宋盐还成功地将便宜的契丹盐赶出了河北路,甚至还一度反攻契丹市场。在契丹境内,原本有两个天然的大盐场,不仅开采容易,而且几乎不用加工,便可食用。因此盐价极其低廉,其在宋朝河北路通行一百多年,宋朝都无可奈何——过去宋朝在全国各路都榷盐,惟独在河北路,却只能实施通商法。一百多年来,宋人根本想不到,有一天他们竟也会迫使辽主禁止宋盐入境。
这件事情在司马光的印象中最为深刻,盐税与盐场收入,不仅超过朝廷岁入的一成,而且还是一笔非常稳定、并且持续增长的税收。连司马光都相信,迟早有一日,宋盐能通行周边各国,盐税超过二千万贯,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要将这样一笔收入挪腾出来,而且时间长达十年,这令司马光十分心疼。他并非蔡京,随时都抱了个赖账的心思。在司马光心里,官府信用不佳,借不到钱是一回事,但既然借了钱,那就一定要准时归还;而既说了盐税是担保,那么朝廷就不能再挪用这笔钱。这些在司马光心里,都是天经地义的。他对商人的确抱有一些成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会随意欺侮商人。
“先发行五千万贯盐债,以一百贯为面额。还款期限与利息,可着太府寺商议以闻。为策万全,我还有一个想法,凡是购买两万贯盐债者,可以请朝廷赐其祖母、母三代以内亲诰命;十万贯者,可请朝廷赐其本人或三代以内亲男爵;五十万贯者,赐本人子爵。无论这命妇,或是男、子二爵,皆不受俸禄,仅为荣衔……”
“这……”司马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石越生怕他反对,不待他继续说下去,又说道:“此不过都是些虚衔,并非卖官鬻爵。如此亦不过是为投其所好。那些富商巨贾,一生最为耿耿为怀者,便是地位低下。如今买点盐债,或荣及高堂,或得封爵,亦觉体面。人好攀比,比如若有两家商贾,同在一城,家产相当,一家若买了这盐债,封了爵位,另一家不买,不免便觉低了一头。皇上常说,为政者当弃虚名而取实利。朝廷重名爵,不以之轻许人,此为正理。然今日之事,却不得不从权,只取实利。况且,费五十万贯巨款,而只得一虚名子爵,亦能使天下知真子爵之贵。”
“老夫所虑者,是惧为后世开一坏的先例。无论是借钱、封爵,在今日看来,自无不可。然奈后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