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
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正当他站在广告牌子前怔怔发呆,还处于极度震惊和茫然之时,一名穿着橘色马甲的清洁工阿姨从他身边走过,还时不时地斜眼瞅瞅他。
他猛然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追上那名清洁工阿姨,问道:“请问,这里是中国?”他用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
恐怕除了中国,世界上也再没有这么中国化的街道了。
清洁工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像是看一个精神病患者。
“不是中国,还是美国啊?”
“这里是中国的哪里?”
“F市啊!”
F市!他听过,中国东北的一座城市,只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他忍不住揉了揉越来越痛的脑仁,喃喃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轰!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低声的呜呜哽咽。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中国F市人,今年十七岁,就读于F市的第十一中学。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可能自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虽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打鱼两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初中毕业后,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伙子,你……你没事吧?”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关切的问话声让他惊醒过来。
他慢慢把抱住脑袋的双手放下,迷离的双眸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清洁工阿姨。
他现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却偏偏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感。
看着他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经上了年岁的清洁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结结巴巴地道:“伙子,你的头受伤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只是一记闷棍而已,若换成以前的他,他恐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吴尽欢却因为这记闷棍,魂飞魄散,而他,则重生进了他的身体里。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大的幸运。
如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