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心
,都把香港当成家乡来爱不同,兰熹却一直不怎么喜欢香港。可能是因为老公在那里始终有“花头”,也可能是因为她从没学好过广东话,无论住多久都是个融不进本地社会的“上海婆”。
兰熹说不好当地方言是个稀罕事,因为她其实很有语言天分,除了母语,她的国语、英语都不是普通流利,后来侨居过阿根廷和巴西,当地简单的会话也很快上手,就只有个广东话,住了多少年也“识听不识讲”。
一开始的几年,兰熹在香港根本用不到粤语,来往的朋友、麻将搭子、女佣、司机都说上海话,至不济像家里厨子讲的也是苏北腔,围绕着她这主妇的服务系统中只有本地叫“花王”的园丁说广东话,可能是因为“北佬”不懂打理南国花草的缘故,家政中介在这个职务上实在做不到雇主对语言方面的要求。偏偏兰熹特别爱花,从花园里种什么到室内摆什么都依循四季节庆有讲究,对花王常有吩咐,语言交流“冇问题”的家里小孩子就时时被派了去传令。
“太太话一早要准备好腊梅同水仙花。”兰熹的大女儿陆贞霓跟花匠说。她满十七岁了,跟家人迁居香港六年,早已经是母亲的左右手。贞霓五官长得像妈妈,皮肤却没有上海小姐常见的白皙,反而是带着南国太阳光似的泛着金,更像一个青春洋溢的本地少女。交代完女主人的指示后,贞霓没有立即离开,反而问:“发仔寒假会不会过来呢?”
“发仔放大假即刻返乡下啰——”一提到拿奖学金读医科的儿子,周花王就乐。亚发是他全家甚至全村的骄傲,要不是儿子这么会读书,他也不会为伴读进城做帮佣了。周花王是在地菜农,老家就在往新界方向的围村,自耕自足,生活很过得去。不比现在交通方便,几十年前他们那儿确实是偏僻,亚发中学以后就没法再住在乡下了。老周把老婆留在村里种菜,自己找靠近校区可携眷上任的工作,工资就不太计较。帮陆家打理庭院有花园里一个原先暖房改的花匠宿舍让他带着儿子同住,虽然夏暖冬凉,可是再简陋也自己有个小门户,对他父子十分理想,就把这份工一做六年。现在上大学的儿子住校去了,他也打算过年之前辞工回家了。
“找发仔替你补习吗?”周花王看小东家没马上走开,就问。见贞霓摇头,又问:“替你细佬补习?我等过年前就走喏,我等不返来了。”
“没紧要——”贞霓有点失望,想了想还是说,“就同他讲声,过完年我要去美国了。”她本想自己告诉亚发要去纽约的事,可是既然没碰上,也就算了,迟早会知道的。亚发算起来是贞霓在香港的第一个同龄朋友。陆家在战后就跟本地商人有生意来往,就算国家改朝换代,见机得早的资本家并不表现得像丧家之犬,尤其在孩子眼中竟不过是从上海的洋房搬到香港的洋房,一样墙高宅大,庭院深深。小孩不能出去呼朋引伴,只能在墙内就近取材。亚发长得高壮体面,比贞霓大半岁,学校里高一班,学习成绩优异,虽是花匠之子,可是在地人有同宗围村人做精神靠山,比那些人离乡贱的外省“下人”活得底气足,自尊自重,不太见主仆之分。不过两小即使确实有过无猜的友谊,可是高墙之内毕竟里外有别,谈不上青梅竹马。
就这样淡淡的,开年虚岁十八的贞霓带着一点遗憾离开了那个花园,离开了父母弟妹,离开了已经感觉是家的香港。
“现在住哪里——哦,我的意思是哪里是home?”亚发问。少年玩伴重逢在九龙弥敦道的一间私人诊所,时间也过去了四十年。双双年近花甲,再见虽然形容陌生,感觉却是又远又近,像当年。
贞霓夫家在香港、伦敦、纽约、温哥华、台北、洛杉矶都有房产,到处可以住,先生去世了以后这几年,因为儿子们在旧金山一带定居,反而在那附近住酒店或父母家的时候多。不过陆家二老去年搬回上海了,贞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