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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的同学那样早婚。我是说,我和他将要以未婚夫妻的关系分配到同一个地方工作。他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是我的同乡。他们村离我们树只有五里路,我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就同学,拿句俗话说,我们是青梅竹马。

    不过,我们早商量好了,毕业后不回我们县,而要到更往北的一个地区去工作。那里一半山区,和我们的家乡一样属黄土高原,另一半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了。我们中学时曾一块去沙漠中的一个县城参加过体育运动会,被那里荒漠而壮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我们曾站在古城雄伟的烽火台上,热血沸腾地约定:将来我们一定要到这里来工作。当时这多半有些孩子气。但这么多年里我们可一直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气的想法。请不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的某种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言。我的朋友为此写过不少诗。他喜欢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我喜欢他,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欢一种激荡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种执拗的态度。不要因此就认为我是个“假小子”。从一切方面,尤其从感情方面来说,我是一个地道的女孩子。

    现在我常常想象我们已经到了那里。那地方开始我们会没有熟人,因此我们将格外贴近。我会和他在异乡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块散步,一块看电影。说不定我还会忘掉本地习俗,像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一样,挽着他的胳膊走路。这肯定会招惹许多嫌恶的目光。多有趣!

    我肯定会时不时去他的单位,他也会时不时到我的单位来。说不定我们还得买个煤油炉子和一些炊具,以便在星期天一块开小灶。这些东西当然会放在我那里,因为我是女人。天啊,真可怕!我还想到我们以后会有一个孩子。我喜欢胖小子,但他说他喜欢女孩……现在我该来说说,我口口声声提到的那个“他”是谁了。他叫薛峰。如果你读过省文学刊物《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会看见他在上面发表的一组诗《青春乐章》。不过,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谐音。不瞒你说,这个笔名是我给他起的。关心我们的人大概主要想知道我们现在和以后的事,因此关于我们的过去我只在这里简单地说—说。

    大家已经知道了,我和他从小就是同学。初中和高中也是一块在县城上的。除过初中我们分在两个班外,小学和高中我们不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进入县办初中和高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部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部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水平低和教学条件的简陋造成了他们大部分再不能深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学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道川十来个村子里,我们两个是唯一进入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午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曾挤眉弄眼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粗鲁地喊叫我们是“两口子”。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深处也承认我这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爱情时,我就知道我喜欢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欢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进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进了林业学院水土保持专业;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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