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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郑小芳)

    时间像流水一样涓涓而去……

    转眼间,我到这座塞上的古城已经七八个月了。

    这座城市位于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的地方。有趣的是,城南是黄土高原连绵不断的山岭,城北就是一望无际的毛乌素大沙漠。如果站在明代建筑的古城墙上,一眼就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地貌。而这座城市就像一枚图章压在一张介绍信的下联中间线上。不论是黄土高原还是毛乌素沙漠,所能展现的全是一片黄颜色。据说黄色在生活中表示幸福,可在这大自然中却是荒凉的象征。夹在黄土和黄沙中间的这座城市砖瓦建筑的房屋居多,呈现出一片灰蓬蓬的景象。可爱的绿颜色只是在城西那条河的两岸才能看得见。那里除过浓密的杨柳树带,甚至还有碧绿的稻田。没有哪里的绿色比这里的绿色更惹眼一因为和这绿色形成对比的是大片大片的荒凉。

    我来这里后方知,这座城市历代都属于边防重镇。在古代,出这城,就到了当年所说的“胡马之地”。这里连年都曾在兵战之中。在那漠漠的黄沙之下,谁知道掩埋着多少人尸马骨。那时候,走出这城市,也就是本地民歌唱的《走西口》——大概就走到包头一带吧。遥想当年这深切而凄婉的歌声,如诉如泣如祝福,曾经和那单调的驼铃一起伴着寂寞的旅人,走过了那茫茫的、没有尽头的大沙漠……

    现在这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所在地。它管辖的版图有台湾省那么大,人口约二百万左右。住在这城市的居民大概有六七万人。无疑,这座古城现在已经变成向沙漠进军的前哨阵地。再往北走,已经是蒙汉民混居的世界——那里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的腹地了;几十里路上看不见一棵树,也不见一个人的踪影……我毕业后被分到了地区林业局。

    我很快就爱上了这地方。它的传奇色彩,它的浪漫情调,它的广阔而荒凉的大地,正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的乐园。

    但我前一段的日子过得却并不快乐。这倒不全是因为薛峰——想起他,仍然叫人痛苦不堪。尽管我们一直通着信,保持着联系,但我们终究已经远隔万水千山。

    我的不快乐主要是由于自己的工作。

    我初来这里后,没有人重视我。一些重要的工作领导也不让我做,怕我干不了,因此基本上一直处于打杂状态。

    后来,又让我去整理林业局的档案。这些档案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各种类别混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样。技术、计财、办公、业务、文书等等,多年来没人好好管理,现在如同乱麻一团。我得分类,换封面皮子,搬到太阳底下晒发雾了的部分,整天搞得头昏脑涨。除过吃饭,我整天钻在档案室里,单位上甚至忘了还有我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件工作终于轮到我。

    林业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的指示,准备在一个沙漠农场大面积试验种植一种固沙植物花棒。同时还准备试栽一些桑树苗——有史以来,桑蚕可从来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主要的劳动要依靠那个农场来完成。但局里需要抽调一个干部去那里,既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技术指导——实际上是由这个人去主持两项重要的试验项目。没有人愿意去。因为那地方已到了大沙漠的腹地,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二百多里路。至于生活条件,无疑是极其艰苦的。而且实际上,这两项试验是需要它的主持者长年累月呆在那里的。领导找了局里许多技术干部,所有人都以一些堂皇的理由拒绝了。领导本身当然也不愿意去。

    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乘虚而入,去向领导请战。

    正副局长都瞪大眼睛看我。他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黄毛丫头竟要求去完成这么重要的工作。

    但他们还是被我感动了,加之又没人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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