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为什么韩哲永远不会认得她?
韩哲伤透她的心,却使她成为一个更出色的演员。
那天以后,她好象突然变得无所顾虑。要是她的身分被识穿,她的下场说不定就跟那个小舞女一样,给高利贷集团从三+楼扔下,碎掉一张脸。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韩哲根本不认得她。
他见过的女人太多了,对他来说她只是模糊的一张脸。她死了,他也许才会如梦初醒地记起她是白小绿,那个他教过的警校女生,却永远不会认得她是很久以前那个可怜的孩子。
她赌得更凶了。
她是那个大情大性的小歌女王珍妮,人蛮好的,样子长得不错,歌也唱得不错,那么年轻本来可以过上好日子,可就是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抓住她的后腿,把她往自毁的泥淖里拉。
这种人硬是要把人生输掉才会满意离场。
在她编写的剧本里,王珍妮的童年就是苏子仪的童年,一个跟着酗酒的赌鬼舅舅四处漂泊的小孤女。
她的命运早已经写好了,也早就埋下了伏笔。回到莉莉丝,跟舅舅一样变成赌徒,是命运嘲讽的一笔。你终究会变成你最憎恨的那个人。虽然你不承认那个人的,否则,你不会,也不可能变成他。
她不但能演好白小绿,她也能演好王珍妮。他甚至不想回去当白小绿了。
堕落和上进一样,都是会上瘾的。
可是,不再当白小绿,也就不能再见到韩哲。
当她徘徊在沉沦的边缘,是有那么一只命运之手把他从自毁的泥淖中拉出来。
是跟韩哲再见的希望给了她希望。
再遇到韩哲,是一年半后的事。
那时,她已经完成卧底任务,被调派到刑事组。
那个严寒的星期天,她值完夜班,从警局出来,身上穿着绿色的鸭羽长大衣,橘色的羊毛围巾在脖子上绷了好几圈。
清晨五点半钟,天色黑蓝,几棵冬日的星子茫茫地依恋着天际,附近山坡的鸟儿却巳经开始了它们的晨唱。
她打了个呵欠,走向小妖,脱下累赘的大衣丢进车厢,然后挤上驾驶座。
她车开得很快,她很想回家洗个澡,然后把自己扔到温暖的床上睡一觉。
半路上,她觉得饿,在一家咖堆店外面停车,走进去买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和一个蓬蓬松松的断鲜牛角包。她戒掉了烟,却爱上了咖啡。
她上车,啜吸了一口咖啡,咬着面包继续开车。
回去的路上,天空渐渐转成灰色。她打开车用的暖气,咖啡的香味在空气里荡漾,她用手揉揉眼睛,觉得困了。
她驶上空荡荡的大街,沿着寂静的山路走。车子在一个拐角颠舞了一下,突然就不动了。
她试着再次发动引擎,车子却像一条酣睡的老狗,趴在路边俏无声息,硬是一动也不动。
“干!”她嘴里咕哝。她推开车门,呼呼的山风灌进来,她哆嗦着走下车,走到车头那儿,掀开引擎罩,低头看看到底是什么回事。
看也是白看,是自己骗自己,她根本不懂那堆机器。
她仰头,看到一只披着黄橘色的羽毛的小鸟息在路边那棵粟树秃秃的枝牙上袖手旁观,只是一个劲地眺望远方,好像正在等候上帝的慈悲召唤。
她盯着鸟看,鸟不为所动,继续一心一意等待上帝的召唤。
她浑身抖了一下,无奈到极点。
天啊!她想念她的床。
她打开车门,把丢在车上的鸭羽大衣拿出来披上。
她用手揩揩湿润冰冷的鼻子,咬着唇,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这时,一颗冰凉的水珠掉到她的眼皮上,她忍不住眨了一下眼,以为是雨。另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