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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天气并不好,乌云在半山腰翻滚,我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山间的公路上疾驰,鼻子里充斥着泥土、扬尘、汽油、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好闻,嗅觉混乱,如这个夏末。

    又是一个季节,要过去了。

    我拿起车前摆放的香水,好奇地闻了闻,坐了这么多趟陈书俊的车,我是第一次注意到这股香味,软软的,不浓不腻,却也不淡,像糯米甜酒般让人回味,我说:“真好闻啊,这是什么牌的香水?”

    精巧的香水瓶上,贴的是我不认识的文字,像英文,又不是英文,不知来自哪个国度,只觉那澄黄色的清液,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陈书俊的交友总是这样广阔,见识到那位名叫卡玛的新德里首席设计师的手艺后,我越发迷恋身边这个男人,迷恋他并没有因多金而世俗化的品味。

    如果他来做艺术,我相信他一样会是个出色的艺术家。

    陈书俊笑笑,说:“朋友从越南带来的土产而已,不值钱的,你喜欢香水,回头我给你买最好的。”

    我连忙摇头:“我素面朝天惯了,用不来这种东西,只是出于艺术的眼光欣赏一下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他握着方向盘,认真望着前方路面,认真地说:“洛洛,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幸福。”

    我摸摸鼻子,说:“我们好好的,肯定能幸福啊。”

    不知怎么,他说这句话时,我就特别感动,好像那一切事故、绑架、失忆等等人生坎坷,都已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从此只有一个陈书俊,我爱他,信任他,愿与他携手到老,沉沦在这种美妙的异域芬芳里……

    沉沦……

    车窗外一成不变的路面,山峦,天色,看得我渐渐腻味,眼皮止不住地打架,奇怪我明明睡到下午才起床的,这会儿竟又犯困了。

    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兴奋的神经们仿佛一瞬间疲软下来,我神智也渐渐有些不清楚,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就困得东倒西歪了,恍惚中,陈书俊的声音似乎响起,说:“洛洛,借你手机一用,我的好像没有信号了。”

    我依旧歪在座椅上,鼻子里满是那异域的香水味道,听到他的话,我想也没想,就从包里摸出手机给他,没想到手脚也开始犯软,就像骨头被连根抽走一样,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好不容易把手机扔给他,就再也抬不起手腕了,那股奇异的香水味,在这一刻越发地甜美浓腻起来,让我连思考能力都逐渐丧失。

    又不知过了多久,车依然飞驰在山间的公路上,窗外景象更是偏僻,满目荒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我却只能在座位上死命地和困意做斗争,连开口询问的力气都拿不出来。

    终于,车驶上一条盘山小路,路已变成干燥的黄色土路,陈书俊说:“快到了。”远处山峦之间,已传来轰鸣的雷声,山间乌云翻滚,空气闷热,让人憋慌,在这夏末最后一场雨落下之前,陈书俊争气的小跑车,终于在一栋突兀的木屋前停下。

    我已差一点儿就要睡过去,纵使强睁着眼,精神也已快撑不住,那股来自异域的神秘香水味,仿佛已渗进我的血液,渗进我的生命里,怎样都无法驱逐出去,就算明知是这香水有问题,我也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陈书俊掏出一个药罐,往嘴里倒了几颗,我顿时就明白了。

    解药么?怪不得,他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总不会是用来助兴的迷情药吧,陈书俊不像是具有重口味嗜好的人啊。

    我仰面躺在椅子上,手脚发软发凉,陈书俊解开他自己的安全带,凑过来,在我耳边极其暧昧地说:“我们到了,洛洛,你期待很久了吧。”

    我靠,我什么都不期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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