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方,目光仿佛穿过时空,回到遥远的彼岸,回到久远的从前:“我那时候还很……年轻,饥不择食,急不可耐,和她……做了之后,才有心思问她的身世,原来她是——我的老乡。”
“很熟吗?”
“以前不熟,但都是一个城市里出生长大的,读大学的时候才去了不同的城市……”
“你很……同情她?”
“不是同情,是……爱。”
“因为她是你的同乡?”
“不光是因为那个,还因为我……也像她一样,正在北漂,正在迷惘中挣扎,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在哪里,也看不到……什么光亮。中国不是艺术的殿堂,没有人能潜心追求艺术,你首先得混口饭吃,而混饭吃的过程中,你得干很多与艺术背道而驰的事情,最后你就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叛徒……”
她很理解:“的确是这样。在那样的大环境下,也只好先……混口饭吃了。”
“可惜的是,很多人背叛了艺术,也并没混到饭吃。她就是这样,彻底背叛了舞蹈艺术,干了很多与艺术背道而驰的事,但还是没……找到一个混饭吃的工作。”
“她出卖肉体……也是迫不得已。”
“我就是这样想的。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堕入凡间的天使,是一个受苦受难的圣母,我觉得她本质是干净的,内心是……清纯的,她一定是向往平静安宁的生活的,我的爱情一定能够……拯救她……”
“你们……相爱了?”
“我们同居了,我帮她付清了欠下的房租,负担起她的日常开销,不让她再——过那种生活,也不让任何人……染指她。”
“你那些队友,还有那个哥们呢?他们……”
“他们都笑话我,说我就像那个愚蠢的农夫,正在怜悯一条冻僵的蛇。等我用胸口把她捂暖了,她会在我心上咬一口……”
“但你肯定不这样认为。”
“我觉得我们不是农夫和蛇……而是……阿芒和茶花女。”
王莙知道阿芒和茶花女,是法国作家小仲马的著名小说里的男主女主,但她还是很久以前情窦初开的时候看的这本小说,细节差不多忘光了,只记得茶花女是个名妓,而阿芒的父亲为了儿子不跟妓女来往,请茶花女放过他儿子。茶花女为了阿芒和他一家的前程,只好让阿芒误会她,于是两人分手。等阿芒知道真相的时候,茶花女已经病死了。
她心里涌起一股嫉妒,怎么好男人总是爱上风尘女呢?如果一定要沦落到茶花女的地步才能得到Kevin的同情和爱情,她也愿意沦落。
沦落风尘谁不会?
不过她马上想到沦落风尘也是个技术活,个人资质和运气都很重要的,同样是沦落风尘,有人就沦落成了名妓,而另一些人则沦落成了街头女郎。
她深知自己资质有限,就算沦落风尘了,也做不了名妓,只能做个廉价的街头女郎,那还是不能引起他的注意,更不能得到他的爱情。
算了,还是别打歪主意了,老老实实做自己吧,至少在他眼里还是一个穿着白大褂与量杯烧瓶打交道的“科学家”。
但她直觉地认为“福临门”的老板娘不会是茶花女式的人物,光是那个一手叉腰一手指指戳戳的动作,就与名妓的做派背道而驰,更不用说脱了高跟鞋打人了。
她问:“她呢?她喜欢这种生活吗?”
“刚开始,她还是很喜欢的。她发现我,还是个初哥,非常高兴,说她有过这么多男人,还从来没遇上一个初哥。”
“她怎么知道你是一个……初哥?”
他有点难为情地说:“什么都不懂嘛。”
“她自己对你说她有过……那么多男人?”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