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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海棠湾


    “Peler哥你搞什么!”我惊喜地大叫了起来,引得餐厅里其他的客人都在回头看我。我眼角的余光看到,方靖晖连忙低下头去,像是看着他的盘子。我真开心,又一次成功地让他以我为耻。

    “来嘛,美美。”Peter拍着我的肩,“多少年了,我想听你唱。那个时候我就爱听你唱梅姐的歌。”

    “不行,我嗓子坏掉了。”我毫无诚意地推托着,却在正好需要我开嗓的那一拍上站了起来,接过了服务生手里的话筒。

    我真高兴,我穿的是裙子和高跟鞋。虽然裙子是很普通的棉布,高跟鞋也不是什么撑得了场面的款式,我甚至没有化妆,可是我还是迈着十年前的步子,走到了乐队前面,先跟萨克斯手来一个深情的对看,然后转过脸,在一秒钟之内,从观众里面找到那双最为惊喜的眼睛,给他一个掏心掏肺的笑。偶尔运气不好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抬起眼睛看我,我也还是要笑的,笑给这满屋子的灯光看。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不是唱歌,我是在恋爱。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三餐一宿,也共一双,到底会是谁?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台下你忘,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戏;前世故人,忘忧的你,可曾记得起?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柔一点儿,软一点儿,再柔软一点儿,不用怕,只要你自己全神贯注地让白己千娇百媚了,就没有人会笑你轻贱的。你,你老婆要是看到你脸上此刻的微笑一定会来拧你的耳朵;你,专心一点儿听音乐好么?别总是把眼睛扫在我的大腿上,你不尊重我是小事,你不可以不尊重梅姐的歌;还有你,鬼佬,省省吧,装什么矜持?什么肤色种族宗教的,男人就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最后是你,小男孩,你一直在踌躇着要不要把餐桌上那枝玫瑰花给我吧,你才多大,休满十岁了么?来嘛,我喜欢你的花,我只喜欢你的花。

    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每一个人。你们给了我这几分钟的充满欲望的微笑,我给了你们满满一个胸膛的温柔。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间上终老;

    离别以前,未知当日相对那么好。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掌声是零零落落的,本来这西餐厅里没有多少人。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小男接终于鼓足了勇气,笨手笨脚地把攻瑰花从细颈瓶里拿出来、可能一下子太紧张,把瓶子带翻了,清水浸透了桌布。他妈妈跳起来,熟练地照着他的脖颈来了一下。他的脸涨得通红,耷拉着脑袋颓丧地坐在那里,不敢再抬头看我。我知道,他可爱的小自尊不会允许他再来把花拿给我。于是我把麦克风随意地丢在桌上,走到他身边去,从他们一片狼藉的餐桌上拿起了那朵掉进蘑菇汤里的玫瑰花,把它很珍惜地举在胸前,那上面浓浓的奶油味直冲到了鼻子里。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的脸,我勇敢地、小心翼翼地直视着他的眼睛,就这样暖暖地、悲从中来地看了进去,“谢谢你的花。小帅哥。”我一边说,一边凝望着他的表情慢慢从错愕变得羞涩。

    Peter从后面走了上来,自然而然地,紧紧拥抱了我。我老去的故人在拥抱我。“美美,”他在我耳边说,“嗓子没坏太多,就是广东话咬字没那么准了。可是你在台上还是一样的好,小骚货。”

    “Peter哥,”我轻轻地笑,“我真想你们。”

    海浪在远处沉默寡言地响着,那种浪涛声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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