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很多时候我恨他,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我们分手吧,韵锦……
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
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三年多了,准确的来说是41个月,她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人,那个声音。
她拉开抽屉,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兰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地,带点刺痛。他给她带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犹在耳边,可是,离开的那天太过仓促,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
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讯。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从此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
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
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
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
可有一次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病得有多严重。”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既然没死,就必须好好生活,她要吃饭、要供房、要养家,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
那几年,公司里渐渐也有人知道了市场部的苏韵锦,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子,平时话很少,与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肯多说半句,可是事情交到她手上,不管是谁都可以全然地放下心,因为她总会完成得妥妥贴贴。
同样一个案子,你给她半个月,她能做得精精细细,但你给她半天,她拼了命也能按时完成,粗粗一看倒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酒桌上,总有恶劣的客户喜欢故意捉弄这样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一个啤酒杯的烈酒摆在她面前,只等她撒娇投降,她倒也从不张狂,只是站起来静静将酒喝到一滴不剩,再醉也咬牙撑到回家,吐到天翻地覆也不会有人看见。很少这样的女子,平静纤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倔强的狠劲。
凭着做事的专注和这股狠劲,这三、四年来她的职位一路攀升,从市场部企划科的小职员到专项负责人、企划部副科长、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在公司中层稳居一席之地,虽然年轻,又是个未婚女子,但没有人可以怀疑她的成绩和努力。
25岁那年,她终于在这房价昂贵的城市里按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27岁有了自己的一辆丰田。叔叔早已经离开了那个服装厂,靠着韵锦给的一笔款项,在县城里跟人合资开了个小饭店,起早贪黑的辛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