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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
    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

    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

    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

    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

    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

    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着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

    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

    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

    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

    拿起桌上的账单,走到吧台结帐。

    结完帐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

    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

    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

    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

    “你想帮她付钱吗?”

    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

    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

    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

    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

    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

    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

    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

    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

    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

    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迭纸。

    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

    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

    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

    “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

    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

    “限制级?”

    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迭纸还给他。

    “荒地有情天。”他念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

    “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

    “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

    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看起来也像“夫”。

    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

    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卖女孩的小火柴》。

    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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