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後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里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
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後……後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
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
很生气说:最好以後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後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後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後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里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後,说:
“难道刚刚那个牵着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
不小心掉进水里。你立刻跳进水里抱住牠,上岸後你全身都脏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
然後你就急着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有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麽艳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
为什麽我没跟她要电话或称赞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说话,脚步无意识向前,像电影中的活死人。
“你还记得这里吗?”莉芸停下脚步,指着公园旁一处工地。
我看了看那处工地,过了一会,摇摇头。
“这里以前是庭园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来过几次。店里好像有个漂亮的鱼缸。”
“不是“几次”,是38次。”她说。
“有那麽多次吗?”
“我和莉莉以前都在这间庭园咖啡店当服务生。”莉芸说,
“当你到公园走走时,偶尔会进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
“可能因为你们不是穿泳装,所以我没什麽印象吧。”
“嗯。”她笑了笑,“我们会虚心受教、彻底检讨。”
我想回应她的笑容,但嘴角却无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只大狼狗和一只哈士奇犬打架,从公园打进店内。莉莉正好
准备端咖啡给你,你马上起身挡在莉莉身前,结果她没事,你却被
这两条狗扑倒。”
“结果谁赢?”我问,“狼狗?还是哈士奇?”
“你那时也是这麽问。”莉芸说。
“嗯?”
“我看见你被扑倒,急忙冲出吧台扶起你,然後问:痛吗?”
莉芸笑了笑,“但你却只说:狼狗和哈士奇谁赢?”
“你问我: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