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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了
动作,减轻疲劳,加强工作效率而发出富有节奏的音调和呼声,文学艺术便由此而产生,我的工作就是对文学追根溯源。尽管我也十分渴望呐喊,却做不到,因为办公室禁止大声喧哗。

    最招我厌烦的就是珍妮玛莎,整个一事逼儿,动不动就问我干嘛呢,恐怕我休息。一次我正在看一个短篇小说,被她发现,她以为我好为前提,对我批评教育了一番,说我现在应该积极表现,不能满足于干完自己手里那点儿活就算万事大吉,什么活儿我都要抢在前面干,不怕苦不怕累,争取早日转正。我点头称是,但后来那个短篇小说还是被我利用上班时间看完了,这篇小说不到一万字,我不仅是一字一句,而且是一笔一画地看完,经常是刚看了两个字,珍妮玛莎就出现了,我只好收起书,等她走了再拿出来,从刚才那两个字看起,看了还没三个字,她又出现了。如此反复,两个星期后终于看完,不仅看完,还会背诵了,但只能两个两个字地背。

    珍妮玛莎还说,她不在的时候要我替她接电话,以免耽误工作。通常是她的电话响后,我也不管是什么事儿,拿起话筒就说负责人不在,出差了,一个月以后回来。对方问负责人叫什么名字,我说叫珍妮玛莎,对方说你怎么骂人呀,我说没有呀,对方说还没有,真你妈傻不是骂人是什么,我说是负责人的名字叫珍妮玛莎,对方说,哦,这个名字倒蛮有意思的,是女孩吗,我说不是,是个妇女。我差点脱口而出:是一娘们儿。

    5

    每天早上,我将头天的晚报装进书包,计划趁工作闲暇瞜两眼,可到了单位根本就没看的时间,上旬的报纸我会放到中旬才趁着上厕所的时间翻翻,成了名副其实的晚报。可回头再想,没时间看报说明我工作繁忙,但一个月下来,我真是没干什么正经活儿,时间都哪儿去了。

    老板有个爱开会的毛病,除了每周五例会,一个礼拜还要随机开至少两次会。好在上学的时候每周都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这类课程,我也算训练有素,习惯了。上课的好处在于,我可以想睡就睡,开会却不行,但如此冗长乏味的会议难免不让人哈欠连天。

    老板开会的目的无非是勾勒出公司的美好前景,以此为诱饵,笼络人心,让大家有力出力,有劲使劲,奉献青春。但他越是这样说,我越认为这只是个水中的月亮,我不愿做一只与他人首尾相连的傻猴子,拉帮结伙地去捞影子,到头来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弄不好胳膊再抽了筋,一不留神掉水里。

    6

    开会的时候珍妮玛莎总是在本上记录不停,我心说,真能领会领导精神。直到有一次开会我坐她旁边,才发现她在本上只是反复写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这9个字,它们包含了横竖撇捺点折勾等笔划,若适当写几个连笔字,足能以假乱真,让人以为是在做会议记录。

    老板在会上说,我们对待工作必须极其认真负责,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没有孩子,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感觉,我却认为现在工作成了我老子,我已完全受制于它,就差真管工作叫爹了。老板还说,希望各位爱岗敬业。敬业精神在这里越来越多地被提及,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敬业了。

    老板说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具备跟着公司往前走的能力,否则只能被淘汰。可我现在却感觉公司只是在原地踏步,奉养着一群闲人,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情骂俏,到点就走,完全把这里当作既挣钱又娱乐的场所。

    不久后,我热爱上开会,上午一个会、几杯水就到饭点了,下午两个会、几根烟就可以下班回家,一天就是这么过来的。一周5天,说话就过去。生活就是一个5日接着又一个5日。

    入职前,老板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来我们公司工作,我心想,多废话呀,我需要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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