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鸡尾酒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先看明信片,画面上是巨大像宝塔的仙人掌,矗立地在一片沙漠中,背面写着潦草难辨的英文。
“蜜糖,我出差到了墨西哥,一个有点脏但却十分带劲的地方,这儿随处可见大麻、三轮车和黑头发蓝眼睛的悲伤女人。我在饭店里吃了不少全世界最辣的非勃辣椒,下次吻你的时候你一定会被辣倒,我猜。
PS:我们的客户,一家跨国的耐压玻璃生产商很难缠,我还会去欧洲和我们德国本部的公司同事一起调查玻璃市场和客户指名要调查的一家竞争对手的情况。半个月后能见到你。
PPS:我打你电话都不通,考虑上因特网吧,我可以帮你申请一个mail的免费信箱。
吻你!马克。”
我吻了一下明信片,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话一直挂着,我想他能猜到我在写小说。我对他一点都不用操心,他是这个主流社会里堪称中流砥柱的男人,英俊聪明,有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善于处理各种复杂辣手的社会关系,善于平衡自我(他是典型的天秤座),在与女人的关系上,他也是如鱼得水。
只要他愿意,我就算跑到南极岛,他也能想法与我联络上。
他身上的能力似乎是由宙斯赐予的,而天天,则与他完完全全地相反,他们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他们用投射在我身体上的倒影彼此交错着。
我在桌子上找到一把银色截信刀,通常我不用这种煞有介事的方式拆信,此时使用这种方式会让我从容一点。
天天只写了薄薄一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