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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广众下,唱什么?逼别人贡献出耳朵,供你蹂躏?有的人说什么,他不管别人爱不爱听,要的是自我实现……胡扯淡!你没看有的歌厅,音响设备什么都好,迎宾小姐也靓,就是因为没有人听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厅的老板,就要特地招聘一拨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养着一批耳朵,花小钱,挣大钱。

    我每天都去唱,还给了老板一笔钱,叫他雇人给我献花。

    有一天,朋友家举行化妆卡拉0K舞会。我为了穿什么衣服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我喜欢惊世骇俗,让人对我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脸上涂满了厚厚的橙黄色粉,用新鲜的翠绿色画了眼线,眉毛的头部是墨绿色的,再用淡绿由深向浅地往眉尾蔓延,直到过渡成娇弱的鹅黄色,眉弓上方点的是紫左蓝色,整个眉毛就像一条刚刚苏醒的青蚕。

    嘴唇我用的是柿红色,很集中紧凑,像一枚辣椒。

    最要紧的是发型和装饰。这是我化妆的精华。

    我让保姆到街上去买刚砍下来的卷心菜。她买回来,我发了一大顿脾气,差点把她给炒了。她说,是按您的意思买的呀,新鲜极了。我说,蠢话!光是新鲜就行啦?这么小,怎么用?要大!

    第二次,她买回来的菜吓了我一跳,菜叶大得像雨伞。

    我把头发结成长长的两条辫子,盘在头上,然后从菜心剥了几片又大又软的叶子,看似随意实则非常讲究地包裹在头上,像一条别致的绿叶头巾。从最外层的莱帮上,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

    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

    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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