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3)
战争在死亡的废墟上终止了。一场讨好与一场虚妄各自僵死在各自的体内。
第二天一清早耿长喜就回到父亲那边去了,从父亲的床下取出了父亲当年的杀猪器具。这些器具都上了牛油,被棉布紧裹着,擦去牛油之后它们锃亮如初。老父亲曾经是方圆三十里最出色的屠夫,他杀猪的样子气势如虹,每一头猪在他的面前都像一件旧线衣,只要他抓住一只线扣,用力一拽,猪身上的所有部位就会一节一节拆下来。他杀猪的样子使你相信猪这个东西原来只是死的,他一杀才杀出了生命,哪儿是头,哪儿是爪,哪儿是下水,哪儿是皮肉。这一带的生猪都争先恐后地盼望着成为他的刀下鬼。但老父亲洗手了,他成了中国共产党耿家圩子支部的领头人,只好把手上的手艺放下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光大父业,他用“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个朴素的真理去教育儿子。但儿子游手好闲。儿子荒废了父亲的手艺,让父亲的手艺成了一堆废铁,存放在没有光亮的床铺下面。
耿长喜把父亲的手艺从床铺底下捡起来,大声对父亲宣布:“我想杀猪。”
父亲不知道昨天晚上的事。他把儿子的所为仅仅理解为浪子回头。父亲让老伴儿到灶上去烧开水。他拿了一只小板凳,点上旱烟,端坐在天井里头。老支部书记对着自家的猪圈努努嘴,用这个无声的举动告诉儿子,现在就开始。儿子打开栅栏,把黑猪放进了天井。父亲说:“走到猪的后面去,捉它的后腿,要快,要猛,一抓住就发力。”耿长喜的身手比父亲更为敏捷,他依照父亲的指点放倒了黑猪,一只膝盖顶住了生猪的脖子,随后从腰间扯下裤带,捆好黑猪的两条后腿,再捆好黑猪的两条前腿。耿长喜取出父亲的洗脸盆,放上水,对好盐,一手提了脸盆一手提了长凳重新走回天井。父亲拽了黑猪的后腿与尾巴,儿子的嘴里衔了点红刀夹着黑猪的前腿与耳朵,把黑猪架在了长凳上。父亲说:“慢进快出,下手要稳、准、狠!”儿子点点头,腾出右手,从牙齿与牙齿之间取过刀,在黑猪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慢慢地往肉里捅。他的手腕强壮有力,做到了又稳又准又狠这三项原则。他甚至把点红刀的手柄都送进猪肉里去了。父亲说:“拔。快。”耿长喜便拔。点红刀扔在了地上,粘了血,冒着乳白色的热气。黑猪的血冲下来,偏偏的,带着哨音,像年轻女人的小便,听上去激动人心。猪在挣扎,屎都挣扎出来了。父与子的四只大手孔武有力,黑猪在哪里挣扎,四只手就在哪里把它稳住。刀口里的血柱变小了,变细了,父亲在身后提起黑猪,刀口里头冒出了一串血泡泡。他们等待最后一滴血。血流干了,只剩下肉,他们一起发力,黑猪的尸体就被他们扔在了地上。耿长喜开始激情澎湃了,在激情澎湃中表现出了无师自通。父亲的提醒越来越显得多余。耿长喜拿起点红刀在黑猪的后蹄上侧开了一只小口子,随后拿起了长长的小铁棍,沿刀口插进去,在黑猪的猪皮与脂肪之间打通它的气路。妥当了,耿长喜就把小铁棍抽出来,把黑猪的后蹄贴在嘴上,用力吹。耿长喜的气息在猪体的内部柱子一样四处延伸。猪臃肿起来了,鼓胀起来了,四只蹄子高高地挺起,像拥抱什么,一副热爱生活的样子。吹满了气的黑猪被开水一烫立即就面目全非,耿长喜用刮毛刀不停地剃刮,一刀下去黑毛和黑皮就脱落开去,露出了圆嘟嘟白花花的肉身。耿长喜越战越勇,越战越精神,脱了毛,开了膛,取出下水割了头,一头活脱脱的黑猪转眼就成了白亮亮的猪肉。耿长喜高声对父亲宣布:
“有了这个手艺,乡巴佬就能变成城里人啦!”
童惠娴在往前骑,这个“城里人”以一种麻木的心情行驶在自己的城市里。她要去看她的儿子。那是她一生中的惟一。
童惠娴顺着车流爬上了一个坡面。下了坡,再往左拐二百多米,就是师范大学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