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顺服(1)
李好从法庭里被抬出来,当时她已经休克。老六用车把她送到医院里挂瓶。中午时分她感觉好些了,老六就把她送回龙腾宾馆,游德龙叫人给她做了烂烂的面条,她还是没有胃口吃。
陈佐松回来了。李好一见到他就放声大哭。陈佐松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他自己都快休克了,脸色腊黄。上午的庭审对他而言是一个重大失败。而这个障碍居然是他的当事人李百义。他知道李百义这样做并非出于简单的大义灭亲之类的理由,但他消灭的是他自己。
实际上陈佐松已经在庭审之前就隐隐感觉到这种威胁。从李百义事件的整个过程看,疑点很多。好像这是一个由李百义自己操纵的传奇。事实上李百义已经在庭上自己很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想法,他并非操纵者,但他接受这样的结果。这样分析就更传奇:似乎是李好冥冥之中演出了这幕戏剧,而李百义收养她十年就是为了今天这个结果,由自己最亲爱的人把他送进了他自己走不进去的地方。
陈佐松为自己是李百义的亲密朋友居然不了解他的历史感到遗撼;也为自己不能彻底说服李百义坚持自首说法而懊丧。但他仍然相信李百义这样做是有理由的,只是他尚不能很好地理解这种理由。当然,还有一种更荒唐的推测:李百义是自己想寻死,他可能试图用一种由别人实施的对自己的刺杀的方法,达到自杀的目的。但这种推测的可笑之处在于,李百义绝对是一个有自杀勇气的人,他不会这样做。可是他为什么要前来接受法庭审判呢?而且他在法庭上所作的供词对自己极端不利,无异于自绝------就是被别人审判,同时又亲手将自己送入死亡之门。这是李百义以前最不想接受的结果。
李好似乎看到了深藏于尽头的结局的面貌。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如果李百义因此被判死刑,她不会认为是李百义自作自受,她会一辈子陷入自责,或者干脆失去继续活下去的可能性。因为是她把父亲交出去的。李好不停地哭泣,陈佐松轻轻用手抚摸她的肩膀。
游德龙说,这一下可怎么办?李百义自己这样说,就没有可能翻盘了。
老六说,我看还得用钱砸,五万不够就十万,十万不够就二十万,二十万不够就五十万,一百万,我就是把厂子卖了,也要把百义救出来。我就不信那些人是铁打的。
游德龙说,陈律师,有没有别的办法?
陈佐松叹了一口气:第一条最有利的理由让李百义自己推翻了,现在,只能拿出第二个杀手锏。
老六问,是什么呢?
陈佐松说,李百义整个命运的改变来自于他受过的不公平的待遇,他杀钱家明的最直接原因就是钱家明对他父亲刑讯逼供,最后导致他父亲死亡。如果能及时把这个案子查清楚,就很有利于百义的案子。因为杀人动机可以重新分析。
老六说,可是他父亲是失踪的呀,人都消失十年了,你连一根头发都找不着,怎么拿到证据呢?
陈佐松站起来,把一大杯水一饮而尽,说,那我就一根一根头发找。
游德龙赞同这个意见:这是个突破口,如果证实李百义的父亲就是钱家明杀害的,即使判李百义的罪,也不至于是死罪。
老六,那你怎么着手呢?要不要用钱?
陈佐松说,我要去见百义。
李好突然说,我也要见他。
陈佐松为难地说,你是不能见他的。
李好固执地说,不,我一定要见他!
陈佐松不吱声。。。。。。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游德龙说,她既然那么想见,我们就想想办法。孙民现在调任看守所长,找他想想办法。我跟他也认识的。
老六说,他原来就是办这案的,能行吗?
游德龙说,这个人比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