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启蒙-法与被告之间的桥梁—律师
的描述都看成陈词滥调,完全听不入耳,还越来越反感。他们俩的关系似乎是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只能误解到底,毫无沟通的可能。那么K的思维方式真的不可改变吗?这种方式的缺陷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K在解聘律师时告诉他,他当初听从叔叔的建议聘请律师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没有料到聘请了代理人,案子的条件具备,一切都变得更令他苦恼了。而在当初,当他不把案子当回事的时候,有时他差不多可以把案件忘记;现在有了律师,案子反倒成了铁的事实,并且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大。K说了真话,从他说话的口气里透露出,他所要回避的正是他自己说出的这个真情:案子越来越逼人,他越来越想忘记。再回到上面的问题,一切都明确了——K的自欺,K的思维方式的缺陷是由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方式本身所决定的,生来具有的。这个方面律师的影响无能为力。K如果要理解律师的话,他就只有放弃一切挣扎,束手就擒,变成像僵尸一般的法院听差、看守一类的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律师也并不想要他完全变成那种人。律师也是暧昧的,一方面也许暗暗欣赏K的反抗与活力(就因为这他才坚决要接手这个案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告诫他反抗毫无用处,死罪不可改变。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律师的推理也像一种不动声色的自娱,充满了智者的苦恼。当K提出与他分手时他是十分惋惜的,这意味着他进行到此阶段的有趣的工作要过早地结束了;他还曾极力想挽回,无奈K一点都听不进去。从头至尾K都不曾理解律师为他做出的努力,心底里还有点鄙视,这似乎是K的最大错误。但是K与法的关系,正是建立在这种天生的误解中,他要活下去,就只能误解,对于这一点律师丝毫也不大惊小怪,只是因为K的决绝而十分难过而已。K的出于本能的误解与大律师的深明大义的劝诫共同构成了法的现实基础。直到生命结束之际,K才努力睁眼看见了真实,与那长期以来被他抑制在潜意识深处的命运相遇。
没有例外,律师对待K的态度也是矛盾的,K总是弄不清他究竟想安慰他还是想使他绝望,应该说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律师的说教深思熟虑而又自相矛盾,与其说他是想论证,还不如说他是想与K进行讨论,以求得某种释放。他给K指出的道路是什么?是原地的徘徊,是无穷无尽的自我分析。
律师既然是明白底细的,他所面对的困难之大便无法想象,K多次向他询问申诉书的事,他总是心事重重地回答说申诉书还没交上去,他也只能这样回答。这样的申诉书没法写,因为没有任何人知道K因何被控告,律师也不可能知道,他只是根据经验确定K有罪。于是律师冥思苦想,还是只能随便起草一些公文似的申诉敷衍了事,并且至今没有正式交上去。就是交上去了也没有用,他知道法官会当废纸扔掉的。律师在干什么呢?他在与K一道小心翼翼地等待,这就是他所干的事业。
K在绝望中决心自己来起草申诉书,但是还没有动笔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花费无休止的劳动而又没有任何效果。他的罪在什么地方?他必须仔细回忆他的一生,就连最微不足道的行为和事件也得从各个方面详细解释清楚,而就是解释了,也仍然不能确定有罪或无罪,因此也就不能确定要申诉些什么。K在这种强制的忏悔中体验到了思维的限制,他什么也没想出来,只是在白白浪费时间。然而这种还想的姿态就是进化的标志。在思维无法到达的、逻辑之外的地方,到底有什么呢?这是律师和K共同面对的难题。在案件中无所作为的律师,自愿地与K一道默默等待,难道不是对K的一种安慰吗?可惜K觉悟得太晚了。逻辑之外的那个法是岿然不动的。你申诉也好,放弃申诉也好,法并不关心,还会给与被告充分的自由。危险正在法的这种姿态中,被悬置的被告失去了一切行动的准则,如粘蝇纸上的苍蝇般左奔右突,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