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5
在北京城的冬夜里,分手时节是在公园里的假山边上。那件黑大衣就如蛇蜕一般委顿于地,地面上有薄薄的一层白粉,与其说是雪,不如说是霜。曙光给她的身体镀上一层灰色,因为寒冷,乳房紧缩于胸前,对于女人来说,美丽就是裸体直立时的风度──带着这种风度,她给自己穿上一条面口袋似的棉布内裤一然后是红毛裤,红毛衣,蓝布工作服。最后,她用一条长长的绒围巾把头裹了起来,只把脸露在外面──想必你还记得七十年代的女孩流行过一种裹法,裹出来像海带卷,现在则很少见──戴上毛线手套,从树丛里推出一辆自行车,说道:厂里见,就骑走了。我影影绰绰地记得,在厂里时,她并不认识我,她看我的神情像条死带鱼。在街上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至多侧过头来,带着嫌恶的神情看上一眼。晚上,在公园里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顶多公事公办他说一句:在老地方等我。只有在那件大衣的里面她才认识我,给我无限的热情和温存。
在那件旧大衣底下,我是一个谦谦君子。我总把手背在身后,好像一年级的小学生在课堂上听讲。很快我就忘掉自己长着手了。我很能体会一条公蛇能从性中体验到什么,而且我总觉得,只有蛇这种动物才懂得什么叫作性感。我不是一条蛇,这正是我的不幸之处。有时候她对我发出邀请,说道:摸摸我!我想把手伸出来,但同时想到,我是一个蛇一样的君子,就把手又背过去,简短地回答道:不摸。这种争论可以持续很久,到了后来,她只说一个字:摸!我只说两个字:不摸。听起来就是:摸!──不摸。在对答之间,隔了一分钟。按照这种情节,她能够保持处女之身,都是因为我坐怀不乱──我就是这么回想起来的,但又影影绰绰地觉得有点不对。也有可能是我要摸她,但她不让。需要说明,不论是公园还是校园,都常常不止我们两个人。别人把这种问答听了几十遍,自然会对我们产生兴趣。在黎明前的曙光里,常有一个男孩子(有时也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跟着)走过来。听到脚步声,她赶紧把头从衣领处探出来,和我并肩坐着,像一个双头怪胎。这位男孩子笑笑说:我来看看你们在干什么呢。她就答道:没干什么。没干什么。然后,那个男孩就又笑了一笑,说:认识你们很高兴。她又抢答道:我们也很高兴。然后从袖筒里伸出手来,和他握手告别。我也很想和这个小伙子握手告别,但伸不出手来──在这种地方,遇上的都是夜不归宿的人。而夜不归宿的都是些文明人。但我影影绰绰地觉得,这故事我讲得有点不对头了。
和分手时节紧密相接的是相见时节── 中间隔了一个无聊的白天,这是很容易忘掉的──也是在这座假山边上,夜幕刚刚降临,游人刚刚散尽。她就是不肯钻进这件黑大衣。夜晚最初的灯光并不明亮,所以,白色的身体份外醒目。我说道:快进来,别让别人看到了。她说:我不。坏东西,你让我怎能相信你。我说:我不是坏东西。我是袋鼠妈妈。她却说:袋鼠妈妈是谁呀?最后,我只能像事先商量好的那样,背过身去,让她用一根棉线绳子把手绑在了背后。然后她才肯钻进大衣,捏捏那个硬邦邦的家伙,说道:好恶毒啊…… 幸亏我防了一手。还想帮它骗我吗?坐在长椅上时,我想,假如这样被人逮到,多少有点糟糕,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