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金点点的河面上,一点也不关心他身旁的那个听众是否喜欢这个话题;他叮叮咚咚,琴拔瑟抚,高山流水,如吐珠玑,他的样子是如此地富有魅力,一下子就把小姨给征服住了。
傍晚的河畔,芦苇的腥甜味很浓,河风如洗,天黑尽的时候,有一些星星出现在天空中,它们十分顽皮,东窜西跳,在天空中待不住,落游河水里,把河水弄得银光斑驳,这是他们在河边坐了很久、一直不肯离开的一个原因。
那一天傍晚,他们俩算是真正认识了。
那以后,他们熟悉了。他们的熟悉是熟悉中的熟悉,有一种会心和默契,不必礼节和客套,自然也不是那种同事间通常的沟通,只有直率和一统,没有层次。他们是有层次的,比如说平时在单位里见了面,他们的话不多,工作上的事,凭着约定就能完成,没有话的时候,只是相视一笑,笑不是脸上的,是眸子里的那一种,流星凌空,一掠而过,之后风平浪静,别人看不见,留着他们自己点点滴滴地回味。这样的熟悉直接越过了表面,同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叶灵风是东北联大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做过短期的政府文员和记者,后来在一家剧团里当编剧。东北解放后,他应招进入革命大学,然后分配到县文化局当编剧。他才华横溢,写了很多出色的剧本,颇有名气,因为如此,省城里的几家剧院想要调他去,军队也想招他从军,但都被生性清高的他拒绝了。叶灵风人很文弱,身体不好,平时在人面前,总是一副脸色苍白病病歪歪的样子,但性格里却有一种桀傲不驯、睚眦必报的血性。他很少与人交往,工作之余,总是一个人读书作诗、吟咏弹唱。单位里对没有成家的人采取的是半军事化管理的方式,集体吃食堂,集体住宿,每人每天两角钱菜金,每四个人一间宿舍。大家都这样,叶灵风却为自己找了一个房东,一个人在老乡家住宿和搭伙。这件事在同事中引起了议论。事情反映到领导那里,领导找叶灵风谈话,叶灵风淡淡地说,你们知道我是在夜里工作的,你们知道我工作起来是要来回走动和吟唱的,我不能要求大家在半夜三更起来和我一起那样做,那样做你们觉得合适吗?领导想了想,叶灵风说得有理,那样做的确不合适,领导这么一想也就算了,毕竟叶灵风工作起来勇挑重担,是单位里的顶梁柱,该照顾的还得照顾,领导说算了,同事们却不算,凭什么呢?明摆着是搞特殊化。同事们就对领导产生了不满情绪对叶灵风产生了不满情绪。大家平时都不理不和他交往,孤立他。这样,叶灵风在单位里成了一个特立独行独往独来的人。
小姨的到来使叶灵风有了知己。叶灵风虽然特立独行,却不再独往独来。工作之余,他们经常待在一块,谈天说地,读书吟诗。叶灵风的性格好像也因为小姨的到来而变了,一读起书、吟起诗来就像换了一个人,一颦一笑全让小姨感动。小姨觉得叶灵风并不像同事们认定的那样孤僻,他饱读经书、才华横溢,他的内心深处烧着火一样的激情,他其实是一个十分出色的男人,让人感到钦佩和亲切,只是人们不能理解他,容易把对他的钦佩换成妒忌,而且看不到他的亲切罢了。
小姨对叶灵风从不设防,叶灵风问起她过去经历时,她毫不隐瞒地把自己的过去全都部告诉了他。她告诉他那个大烟鬼的事、告诉他满都固勒的事、告诉他焦柳的事、告诉他她的孩子的事。叶灵风坐在那里听着,手攥得紧紧的,表现布满了痛苦和愤怒,他站起来在屋子里快步走来走去,然后站下来,大声地说,那些个男从,他们全都是一些愚蠢的家伙!而小姨一提到离开她的那三个孩子,泪水禁不住涌出来,叶灵风就站在那里,一副承担了太多、禁不住要风寒的样子,眼圈儿红红的。有一刻他走了过来,想要拥抱住小姨。后来他忍住了,他还不习惯那样样,他递给小姨一个手娟,轻轻地说,别难过那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