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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似碎金亭亭树立

    阳光下张扬着妖冶的光焰

    阵阵芬香招来狂蜂野蝶

    我欲把它移向我的庭园

    让我恣意采拾它浑身的丰收

    这首《给XP》是存扣写的第一首情诗。在那个温暖安谧的午后,他把它写在一张巴掌大的油菜叶上。由此为发端,他的人生开始开始了一场刻骨铭心直接影响他生命走向的悲喜剧:他得到了秀平的爱情,几乎就拥有了她全部的未来;然而,他……竟又失去了她、失去得那么彻底。她——死了。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被扔下了。

    仿佛世界重新变成了蛮荒,蛮荒世界中只剩下他一个人。

    无与伦比的悲苦和孤独呵。

    时隔这么多年,秀平将自己蜷成手指头大的形状,藏在存扣的心田深处,只有偶尔在梦中才能看见她姗姗地走出,走出她的影像,却越来越短暂,越来越朦胧……难道时光真的会冲淡一切吗?睡在坟中十八年的秀平是不是对存扣的健忘产生了些微怨怼了呢?

    ……秀平站在了存扣眼前。大眼睛专注地瞅着他;艾怨,深情;粗黑的大辫子搭在胸脯上,依旧是十几岁青春的身材,苗条,高挑……她走过来。在他身边躺下。伸出柔长的臂让存扣做枕头。他感到了她头上青丝的挠痒,感到了她温馨的鼻息……他大叫一声“姐姐!”,猛地拗起身来。胸脯起伏,大口地喘气。

    哪里有什么秀平?只有一条大黄狗在他身边惊得蹿起来,在田埂上冲出二十步远。驻足,回头。善良而温和的眼光,探寻似地望着他。尾巴一摇,朝远处跑了。

    存扣朝狗跑的方向望去:西北方向,二百米处,有一个矮爬爬的窝棚。

    那条大黄狗从窝棚背后穿出,却在离存扣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人眼和狗眼互相打量,都充满温情。存扣喜欢狗,但只限于乡下的草狗,黑的,白的,黄的,花的……草狗。它们身量不大不小,它们卑贱,它们吃着主人的剩饭残羹,在饭桌下哪怕得到一根没肉的骨头都要欢喜半天,它们不嫌弃主人的穷,哪怕和主人一样饿得皮包骨头,哪怕饿得去偷吃猪食,去吃屎,它们风雨晨昏中尽职尽责看家护院,和主人分担风险……他认为这样的狗才配得上叫狗。

    狗应该是忠诚、勤勉、勇敢的代名词。城里的狗他不喜欢,那些吃着比人还精美的食物穿毛衣着唐装躲在主人裤裆之间对着生人神经质狂吠的洋狗,他看不惯这些畜生的人模狗样,在这些狗身上他极容易联想到那些不知进退、恃宠而骄的男人和女人,和一些没有骨头的贪吃贪喝的腐败的官员,让他恶心,再干净再玲珑他也不想多投上一瞥。农村的草狗正像农民,看上去就让人亲切。只是存扣有些不解:他迫近了这个窝棚,它为什么不对他狺狺而吠,却是这么安静,这么友好?刚才在田埂上嗅他的是它,现在它的眼光里仍丝毫对他没有警惕的意思,这难道是它久居野旷也晓得孤独,渴望和闯入它领地的陌生人沟通亲热?或者是存扣身上有它没有见识过的某种气度吸引了它的好奇心?

    存扣伸手在兜里捉摸。他想摸出狗能吃的东西——可是没有。只有香烟。他动了童心,抽出一根拎着,叫了声“阿黄”,那狗立刻欢快地摇起了尾巴(莫非它真的叫 “阿黄”?),碎步走下来,伸出粉红的舌头,呼哧呼哧的(是笑?)围着存扣颠簸跳跃,突然一口就叼住香烟,扭头蹿到不远处一片芦丛后面去了。

    一个人手持鱼抄的人从芦苇间钻了出来。他五十多岁,很干练,很矍铄。穿件蓝色涤卡中山服(水乡农民爱以此做劳动时的工作服。厚实而耐磨。),已旧得发白,上面沾着水草和泥渍;脚上是双沾着湿泥的解放鞋(也是农民干活时爱穿的)。狗在后面摇着尾巴跟着,它嘴上的香烟没有了,正叼在主人的嘴上。存扣盯着这个脸色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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