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0~20
着,喘息着,以至揉搓着,长叹着……再仔细看时,才看出,他手里拿着的亲吻着的揉搓着的,竟然就是她放在门外棕鞋擦上的那双已经穿得很旧了的硬底皮鞋。
哦,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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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曾多次通过各种各样的暗示,向你表示,你可以进我的房间,可以在我床沿上坐下,我甚至允许你轻轻拉住我的手,讲点什么。我想听你讲,讲一切你感兴趣的事。即便没有话题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只想听到你的声音。声音。而不是内容。我暗示过,我会接受你的邀请,跟你去下馆子,听评弹,看绍兴戏。我会跟你到那用木头架子搭起来的南码头上去。那儿偏僻。旁边有一个坍塌的炮台。有半人深的野草。野草淹没了古道。哪怕手拉着手。哪怕在没有带伞的小雨中。哪怕傍晚的乌云从海的那边涌来。哪怕轰轰作响的碎浪高高起最后又层层地扑湿你我的鞋脚。狂风张扬,把我推进海里。只要让我再回头看一眼小岛上那孤高的灯塔,我也就无悔终生。我希望你就是那个灯塔。我所有这些暗示都做得那么明确,可以说,任何一个成年的男子,任何一个真想跟女人交往的男人,都能懂得的。要晓得,我不能做得更袒露了。我总还要保留一点一个女人应该保留的面子。为啥不走进门来呢?不是只剩下最后一步了吗?为啥要站在门外跟那一双鞋子说悄悄话?我不是一定要你承诺让我做谭家的太太才能接受你。那是十八岁的我。也许在二十二岁时,我还是这么幼稚。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早就不这样想了。做不做谭家太太,我都可以接受你。我甚至并不想进你们谭家的门。我不想接受一种尴尬。我不希望我在你身边的地位由你以外的一帮什么人来认定。我只要这样一个略有点羞涩、略有点惶惑但又内里坚定的男人,能让我紧紧抱着他的后腰,让我把冰凉而又时时发烫的脸颊贴牢在他后背上,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把我带到哪里。是不是他正式的太太又何妨?只要给我十年这样的日子,让我把妮妮带大。我愿把我的额头在祖宗的祭桌前磕出鲜血。我保证在第十年的最后一天,自动地离开你,走到最近的一个尼姑庵里陪伴青灯黄卷,不再妨碍任何人。十年不行,三年。三年,妮妮就九岁了。她应该能懂得姆妈做个女人实在不容易。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说我一声,黄克莹,侬这一辈子活得实在是不容易啊。我就知足了。三年不行。一年?一个月?或者一天一夜?只为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日子的我,过上这样的一天、一夜、一刻。行不行?!!哦,上帝。
在死去活来地犹豫了整整一天一夜之后,黄克莹决定,如果再看到他在亲她的鞋子,就冲出去,拉住他,把一切要说的全说在当面。面子?啧。这种时候还讲什么面子。我促勿晓得啥叫“面子”!
后来她果然冲出去了。她以为,自己这样地向他伸出双手,这样艰难地向他微笑喘息蜘橱颤栗愧疚颠踬唏嘘……他还能做出别的什么选择呢?要知道,现在已然向你敞开的不止是一只早已穿旧了的皮鞋,而是整个儿的我,是整个的一腔热血,一个女人,一个只有期待而不论结果的战场,一次根本就不想计较输赢的搏弃,一种只渴求燃烧而不指望大雨倾盆的反复。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刚气喘嘘嘘地说了声“侬勿要……”就看到一只旧皮鞋从他手里通地一声掉了下来。(另一只依然紧抓在他手里。)他整个地呆住了。脸色一下变得十分地灰白。浑身僵硬颤抖。眼神美顿而愧疚。尔后突然低下头,忙扔下手里的那只鞋,转过身一声不响地走了。急急地。佝偻着。快速地倒动他那瘦长而有弹性的腿。走了。当天就没再看见他。到晚上才听说,事发后,他立即去了上海。还病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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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回来。黄克莹就搬回牙科诊所去住了。搬走的时候,她又犹豫了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