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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4
然拉了一块白布帘子,但黄克莹还是可以很方便地从帘缝中看清楚隔壁的动静,同时也可以一点不费劲地听到发自隔壁的声音。

    但好长一段时间,隔壁都没有动静。也没再来别人。黄克莹觉得无聊了,假如只是许同兰跟经易门这两个在大小事情上都一本正经的人,有啥“西洋景”好看?

    忽然间,她的心怦怦乱跳起来:该不会是这位刚死了夫人的经先生想在同兰身上动啥歪脑筋,占啥便宜?

    不。不会。黄克莹忙否定了自己这种“无耻”的猜测。过去,黄克莹特别讨厌、也特别惧怕这个长得又难看、偏偏还什么都要管、什么都在管、也的确把谭家的什么都管住了的“大管家”。她恨他。她总觉得,不是他在暗中搅弄阻拦,谭宗三绝不至于只敢亲她的鞋子,连她的房门都不敢跨进一步。但这一段日子多次的接触,使她看到了他身上那种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少有的认真,少有的勤谨,少有的言必信,行必果,少有的忠诚(即便遭到谭宗三那样不公正的对待,夫人又因此而自尽以后,他还那么样子处心积虑地在为谭家着想),以及少有的刻苦,少有的勇往直前一意孤行……所有这一切,在黄克莹眼里便构成了一种特别的“威严”。特别的吸附力。

    黄克莹向来认为,上帝造出男人,就是为了要他们到这世界上来做事的。他们必须具备那种让女人感到威严的品性(当然又得知道怎么去心疼女人)。男人之所以是男人,决不是因为他们能够站着撒尿。对于所有那些既站着、却又不肯吃苦做事、还白担着一份“大老爷们”荣耀的人,她一直想对他们大叫一声,嗨,老老实实给我蹲下吧。或者说,让开,看我怎么站着!

    这个经易门最近频频约她见面。这种见面,很少超过二十分钟。找个很偏僻的咖啡馆,茶馆店,酒楼。一个不那么干净却很背静的包厢,雅座,里间。在他夫人出事以前,跟她见面连寒暄都没有,开门见山就谈正题。夫人出事以后,他显得有些气闷,阴郁;谈完后,他总要再默坐一会儿,寒暄一句或两句。但也只此而已。尔后马上掏出支票簿付酬金;最多再客气一句:“还想吃点啥(口伐)?”就走人。只有一次,也是在夫人出事以后,谈完了,也付过酬金了,支票簿已经收回到皮包里去了,他却久久不离座,也久久不说那句客气话,只是在手里抚弄着那支签发支票的派克金笔,不做声。对这种场面老有经验的黄克莹以为这位仁兄是想请她下一次馆子,解解心头问,一时又不好意思开口,便微笑着主动提了个醒:“怎么了,还有别的安排?”没料想,这一提醒,他反而有点紧张,忙收起金笔,慌慌地反问黄克莹:“耽搁侬辰光了?对不起对不起。请侬先走一步。我想再吃杯茶,坐一息息……”

    她只得先走了。老实说,那天她走得还真有点失望。

    这样一个平时为人做事已经认真到刻板的人,对黄克莹这样一个谭家门外的女人,都不敢动一根小指头,很难想象还会对谭家门里的姨太太有啥非分之想非分之举?

    不可能。

    果不其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隔壁一点声音都没有。那样一种死寂,让黄克莹透不过气。她提起脚跟,悄悄凑到帘缝跟前看了看,只见他们两人隔着一张八仙桌,相对闷坐着。许同兰脸上淡淡地游动着一丝莫测高深的微笑,有恃无恐地看着经易门。那位经先生呢,就像是一个偷吃了冷饭团的小孩,低头坐在自家“老娘”面前。

    黄克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那位她熟悉的经先生?那件深藏青颜色的冲泰西缎夹袍子哪里去了,为什么要换上这样一件半新不旧、皱皱巴巴的葛布长衫?那双喜喜底的小方头蓝云黑牛皮皮鞋哪里去了,为什么要换上这样一双半新不旧、手纳千层底黑布圆口布鞋?穿在长衫里头的那条烟色派立斯西服裤哪里去了,为什么要换上这样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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