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没来。我打扫完房就走了。不过后来晚上尼格拉斯先生回来的时候,我告诉他了。”
“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就说你朋友上午在你房间等你来着,后来让你上大堂找他去。”
“他说什么?”
“他开始问是哪个朋友,我说就是住711的那个。他开始还犯愣,后来想了想,说噢噢。”
“紧接着他就离店了吗?”
“对,他进房也就十分钟吧,就离店了。这当中我还进了他一次房,给他送洗好的衣服,他有一件西装早上交给我们去洗的。对了,还有一件事,就是刚才我们还接到尼格拉斯先生打来的一个电话,问他的钱包是不是丢在房间里了,电话是我们夜班主管接的,我当时正在做夜床呢,主管找我,我们一起去的708房间,他的钱包确实丢在房间里了。后来我跟主管说我下了中班回家正好路过港华中心,可以给他把钱包送去,我们主管说行。”
“尼格拉斯现在住港华中心?”
“啊,他说他住港华中心,住407房间。”
听服务员这么一说,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潘小伟没走远,就在不远的港华中心大酒店。这时候伍队长决定马上结束对服务员的询问。
“钱包呢,你交给我们吧。”
“钱包,我已经给711房那位客人了。”服务员说。
“给711房间客人了?”我们问:“你不是说你下了班给他送去吗?”
“后来我给711房做夜床的时候,我跟他说了尼格拉斯先生丢钱包的事,他说你不用送了,他马上也要搬过去,把钱包带过去就行,后来我就把钱包给他了。”
“他知道尼格拉斯住什么地方吗?”
“我告诉他了,港华中心407。”
在一旁听着的保卫部经理厉声批评服务员不该私自将钱包交给不摸底细的人,“万一他是骗子呢,万一他带着钱包溜了呢,丢钱的客人再来找饭店,你负得了责任吗?”
服务员似乎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愚蠢,眨着眼睛不说话。保卫部经理一劲跟我们解释,说酒店对客人遗留物品都有清点登记认领等等一系列规定,对员工也都进行过培训。服务员把钱包胡乱给人纯属破坏规定责任自负,当然今后管理上也要加强等等,絮絮叨叨。我们这时已无心再谈下去,因为从服务员叙述的情况看,潘小伟行色匆匆,丢三落四,像是有点受惊的样子。而那位“看着脏啦吧唧”的瘦子,听到后来,似乎也并不像是潘家的保镖。总之潘小伟和瘦子的形状都有点怪。
从天龙饭店一出来,一直往西,我们在车上挂上警灯,连闯几个路口,直扑港华中心。
港华中心的全称好像叫北京港华中心瑞典酒店,一听这名就知道是瑞典人管理的酒店。我们进店先找保卫部,这时差不多九点钟了,保卫部经理已经下班。部里还有一位值班员,是个主管级的干部。他帮我们在前台查了一下,果然,潘小伟住在407房。又通过客房部查了一下,楼层服务员说客人正在房间休息。
伍队长这时就用饭店保卫部办公室的外线电话和处长通话,把情况说了说。总之是人已经找到了,按照局里领导和处里领导原先研究好的方案——人一找到,先公开接触,以警方身份直接询问小提琴的下落,然后根据潘小伟的反应再决定怎么做工作。所以处长当即在电话里拍板,为防止潘小伟再度搬家造成失控,今晚——确实时间晚了点——就由伍队长出面与潘见面。
饭店保卫部的那位主管建议:因为已经晚上快十点了,为了礼貌,是否先打电话到潘的房间,约他下来到会客室见面。伍队长说不行,万一姓潘的不想见的话,一接电话准开溜,所以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