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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队长的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心里不禁忽地一热,转脸看看万副局长和处长,很奇怪,竟是无动于衷。

    万副局长冷冷地抽着烟,问:“什么条件?”

    队长说:“第一,要保障他弟弟潘小伟的安全和自由。”

    万副局长点了一下头。

    队长接着说:“第二,要按他提出的方法交这把琴。”

    万副局长问:“他提了什么方法?”

    队长说:“潘大伟今天下午已经和冯世民通了电话,提出由他的弟弟潘小伟代表潘氏家族出面,以这把纳格希尼小提琴作为礼物,向天龙帮求和。潘大伟说,冯世民已经接受了潘家的和解条件。他们约定在这个月二十五号晚上九点钟,在本市美高夜总会,由潘小伟与冯世民会面,当场送交这把小提琴。潘大伟这个交琴方案的中心意思就是,必须是在潘家将小提琴送交天龙帮以后,我们才可以采取行动,收回这份国宝。”

    处长说:“这意思很明白,可以理解。”

    局长摸着下巴,怀疑地问:“冯世民,肯来吗?”

    队长说:“据潘大伟说,冯世民每年五六月间都要到北京来一趟,主要目的是去潭柘寺许愿,他一直相信潭柘寺里有释迦牟尼的真身。这次顺便以胜利者的身份接受潘家的求和,也算一举两得。”

    处长说:“我倒是搞不懂,既然冯世民已经大驾劳动,潘大伟为何反而不能出头露面?”

    队长说:“潘大伟讲,上次与天龙帮火并之后,为了安全起见,他对外一直诈称有伤,并且放风出去说意大利小提琴已不在香港。所以他不出面,于情理是比较顺的。”

    处长问队长:“我听你在电话里问为什么要选择美高夜总会作为和谈与交琴的地点,他怎么解释,选这个地方有什么讲究吗?”

    队长说:“潘大伟讲,这是冯世民指定的地点。美高大厦好像有冯世民公司的股份,设在美高大厦三层的美高夜总会是由港商承包经营的。承包商在香港也是搞娱乐业的,一直受天龙帮的保护,连美高夜总会的内部装修也是包给冯世民手下的一个建筑公司做的。冯世民既是美高大厦的一个股东老板,美高夜总会也算得上是他的地盘。”

    局长慢慢把烟在烟缸里按灭,又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把烟头碾碎,好半天才问:

    “冯世民入境之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为好,你们和香港警方协调过吗?”

    处长答:“这事以前和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请示过。据中心局说,冯世民和潘大伟一样,目前香港警方都没有收集到足够能证明他们本人犯罪的合法证据,所以一旦冯世民入境,港警大概不会请求我们对他采取什么行动。但中心局的意见,只要这把小提琴一回到中国境内,不管冯世民解释为是自己买的还是接受什么人的馈赠,作为失踪的国宝,我们都可以依法收回。”

    万副局长站起来,在烟熏雾缭的屋里踱了两圈,打开阳台的门,站在阳台上看这个刚刚睡去的城市,周围的楼群很少有亮着的窗户了。五月的夜晚确实乍暖还寒,风还是有点贼,处长提醒说,万副局长小心别着凉,万副局长没应声。队长低头掏烟,还没点着,万副局长进屋了,看看处长,又看看队长,队长拿烟的手难以察觉地微微抖个不停。他看着局长那张犹豫的脸,轻声说:

    “局长,恐怕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万副局长站在阳台的门前,长出了一口气,说:“好,那就先这样办吧,按潘大伟的要求,先让他们双方交接这把提琴。交接完以后,你们要立即控制冯世民,然后依法收回这件国宝。你们要注意,要绝对保证不能让冯世民失控,他一旦溜走,是完全有可能从海路把这把琴再偷渡出去的。”

    伍队长本来说话办事一向留有余地,不轻易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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