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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这是我坐在车上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此后一旦有电视转播赛车比赛,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像骑车似的。

    对这个地方的交通认识还在于几次差点儿给人家骑车的撞死,还有一次差点儿给人家一个骑童车的小弟弟撞翻在地。从中我认识到了自行车的威力。

    然后我有过一辆自行车,花了四十块钱从一无业人员那里购得。不出意外是偷来的。不幸的是,我发现在我不骑车的时候,从学校到超市只要十分钟,一旦骑车,可能半个小时也到不了。

    原因是,在我们学校门口的大马路上有一座天桥,平时穿马路从天桥大概走一分钟,结果当我换上自行车的时候,发现穿一次马路要二十分钟有余。并且要全神贯注,运用所学过的一切知识来断定远处来车的速度,以免死得不明不白。等到确定可以通过,立即很多人万马狂奔,骑着车逃命一样经过。

    这样惊险的过程以至于我每次在教室或寝室的时候,听到“嘎——”的急刹车声音,总要停下手边的活,然后想道:又死了一个人。

    还要夸张的经历便是,在一个晚上我正要刷牙的时候不小心把牙刷掉在厕所地上,捡起来后洗了半天没有刷牙的胃口,便决定出去买一把。当时是北京时间晚上十一点十分,而那超市是十二点关门。我于十二点三十分回到寝室,可是牙刷依然没有买到。

    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我骑车到马路旁边,结果花了整整四十五分钟才过去,我想,还有五分钟,骑车过去超市肯定已经关门,还是回学校再说,于是,我在马路的对面等了三十分钟,终于得以回归。

    至于为什么当时在我要穿过去之前就断定来不及买牙刷而回去呢?我想当时我肯定十分壮志凌云决心要穿过这条马路,牙刷之事早已置之度外。

    以后我终于发现一个可以让你在五分钟以内过马路的办法,而且屡试不爽。这个办法很简单,就是背着自行车上天桥。

    从学校附近的交通可以看出,最赚钱的还是那家医院。

    然后继续讲这个小城市的状况。穿过那个很便宜的房子构成的小区以后,可以看见一大群别墅区,我喜欢从这里走的原因是这里可以看见很多名车。而且很多都是有名的辣车,经过名厂改装。虽然后来才搞明白原来这些都是走私进来的,但是这个地方培养了以后我对车的兴趣。

    老夏和我同时喜欢上研究汽车,并且经常想办法搞港版《人车志》来看,然后我们惊喜地发现,原来蜗居在那里的车有CELICIA、MR2、Gt3000 VR4、SLK、Z3、BOXStER、IMPROZA StI、S600、L7、ZX300、tt、FtO、RX-7等等等等。这些车经常看得我们目瞪口呆,导致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分别车的好坏只有一个方法,除了特别长的车,四个门的都是破车,两个门的都是好车。

    而我们经常看见一个美貌女子,开着一部敞篷的MX-5,翩翩而过。无论是两样中哪一样,都让我们十分向往。

    每次我穿戴一新出去的时候,都有可能碰到人上来说:新到了一部×××,才十五万,连一张套牌和海关罚没单,要不要?

    然后我总是一脸平静地说:是手动挡还是自动挡的?

    那家伙说:自动挡的。

    于是我摇摇头说:自动挡?开起来没趣味,不要。

    要是那家伙说手动挡,我的答案便是:手动挡太累,不要。

    当然我最害怕的是那家伙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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