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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能的。一个男人追求一个女人的结果到底是什么?一个女人属于一个男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我要心甘情愿嫁给他?在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之前,她是不可能再跟他单独在一起了。她把原野的美丽荒废在视线之外,用藏獒冰山一样的冷漠和暴风雪一样的果断对他说:“我不去。”

    李尼玛心有不甘,情有不甘,被大草原催生而出的青春的朝气勃勃地向上冲着,欲望之水突然就澎湃成了野驴河。他忍不住抓住梅朵拉姆的手,拽上她就走。她不走,跟着他踉跄了几步,往后赘着身子,使劲推搡着他。一直监视着李尼玛的两只看家狗叫起来。

    两只看家狗是纯粹的藏獒,那决定着它们性格特征的血脉牢牢地牵连着远古的祖先心脏,而祖先是以好色闻名历史的:它们因为长期和人厮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里美丽的,在它们眼里同样也是美丽的。也就是说藏獒的好色与生俱来,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们和女人的关系相处得最好,尤其是喜欢漂亮女人的喂养和抚摩。一个男人把一只成年的生獒豢养成熟獒,大约需要两个月,即使这样它也不可能忘记旧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归顺你。而一个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让一只生獒听命于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时间就更短了,一个星期就能笼络它并把它指挥得滴溜溜转。而汉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样的容貌就感动了工布家的藏獒。它们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当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样。在草原上,美丽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这种待遇既可以来自人,也可以来自聪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玛就不敢动手动脚了。梅朵拉姆赶紧回过身去,拦住了跑过来的两只藏獒。李尼玛遗憾地摇摇头,大声说:“梅朵拉姆你听着,你当我的老婆有什么不好,我们结婚吧,就在这里结婚吧。我等着你的回话,你必须给我回话。”梅朵拉姆驱赶着藏獒无声地离开了那里。李尼玛气恼地把怀里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愣愣地站着。他没想到,这时候和两只藏獒一起用凶鸷的眼光盯着他的,还有光脊梁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帐房一侧的牛粪墙后面,一直守望着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负,更不能占有的。而这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居然什么都做了。他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转身就跑,穿着那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领地狗群正在聚会的地方。

    李尼玛多少有些伤感,为了一个姑娘不能像他爱她那样爱他,他忧郁地离开了姑娘的帐房,一个人走向了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八宝吉祥的彩帐,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齐美管家就住在这里。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走进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让他骨头酥软的领地狗。

    领地狗们认出他就是前天被它们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过的那个外来人。前天追咬过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继续追咬的,因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识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有几只心浮气躁的藏狗首先叫起来,边叫边朝他迅速靠近着,眼看就要扑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来。它们听到了獒王的声音,獒王让它们停下,它们就停下了。

    獒王虎头雪獒用一种空飘飘的眼光研究着这个外来的汉人和他怀里的衣物:衣物怎么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怀里的?凭它的经验,穿着的才是自己的,抱着的都是别人的,而别人的往往又是偷来的。他莫非是个外来的贼?他偷了谁的?但是獒王虎头雪獒仍然没有发出扑咬的指令,原因很简单:它不想。它带着几个伙伴刚从昂拉雪山回到野驴河边,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切氛围里,享受大家殷勤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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