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她一看见我就笑了。当时天凉了,我穿着一身扣子指到脖颈的深色中山装,挟着个皮包,活像一个道貌岸然的国民党市党都委员。“本来就是小职员么。”我笑说,“办公室我还戴套神呢!”
她仍是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副嘴脸。”
我真被她这种率真、大方的态度,毫无一些姑娘的扭怩、斤斤计较。“请不动你,我就自己跑来了。”
“什么事呵?”我问她。
“没事,就是想你了,一个人在宿舍呆着忽然觉得空虚了。”她说完笑望着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么?”
我不说话,一把拉起她的胳膊就走。
“今晚我不想回去了。”她注视着我的眼睛说,“她们都回家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我们那楼里还有老鼠。”
小冷饮店里已经没几个顾客了,我们要的饮料也都喝光了,从下午5点起,我们吃了一顿好饭,看了一场好电影,又在这个冷饮店里坐了几个小时,吃遍了这家所有品种的冰激凌,花光了我们俩身上的所有钱,再要一瓶汽水也要不起了。
可是我感到幸福,像好天气好酒一样让人周身舒坦。
“去你家。”她要求说。
在灯火通明的地铁车箱里,她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车箱里都是欢度完周末一起回家的恋人,一对一对依偎着喃喃私语。在我家黑黢黢的楼前,她像夜行的猫一样双目炯炯发光,上身挺得笔直,步履矫健。
我轻轻地开锁,悄悄地进屋,连灯也没开,直接把她带进我房间,但还是被我那个做过情报监听工作的爹发现了,很快把我妈派过来了。我妈妈敲门把我叫出去,说有事跟我说。
我怕她说出什么难听话,直接批评她:“你们干嘛总把人往坏处想呢?为什么到死也不相信人间有真诚?好啦好啦,知道知道,你家没出流氓,放心回去睡吧——我到别的房间去睡。”杜梅正坐在我的桌前开着台灯看书,我觉得这个姿态也大可不必。“我带她到卫生间洗脸刷牙,指给她我的毛巾和牙具。她自己带着全套盥洗用品,关了门洗了一遍,容光焕发地回到房间,她甚至换上了自己带的睡衣。
她在我指定的床上眼安静地躺下休息。我坐在床头和她又聊了一会儿。我一边看着她说话同时非常想低头再次吻她,不知为什么总鼓不起勇气,那贯穿了今天一晚上一路的亲密无间的气氛忽然消失了、稀薄了、变味儿了。
她侧身躺着望着我,一接触到我的目光便垂下眼帘。
我客气地关门熄灯离去。
这一夜我睡得很安稳,什么也设想,梦也没做一个。
第二天早晨,我被人捅醒,一睁眼看见杜梅睡眼惺松站在我床前用手背使劲揉眼睛。
看到我睁开眼,她一句话没说爬上床钻进我被中,头拱到我怀里,枕着我的胳膊,闭眼又睡。
我搂着她,摸着她背上薄薄翘起的肩胛骨,心里感动万分。
我们就那么互相拥抱着又睡了。
中间我醒过一次,看到她已醒了,举着衣袖褪落的一只胳膊在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中来回转着五指伸开的手安静地自己玩呢,腕关节的骨头发出轻轻的“咔咔”响。
我最终醒来已是中午,我父母在房外走路,低声说话,窗外传来不知是谁家收录机放的老流行歌曲。
她已经起床,穿戴整齐地坐在桌前眺望窗外的景色,一边吃着不知从哪儿翻出来的肉脯。听到我在身后发出响动,她牙齿咬着一片肉脯转过脸来,把手里的一片赭红色的肉脯塞到我嘴里。我并不是出于感动才导致后来和她结婚。毕竟感动来是一瞬间的情绪波动,而大部分时间在理智地权衡。
那之后不久,我去外地为政府办点事。在长江边一个旅馆的小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