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还用擒贼似的撅起人家一只胳膊反扣人家双手。
审问完全是胡乱逼供。审的和被审的都有点歇斯底里,证人做的也全是伪证。
我哭一阵,说一阵,激动得浑身颤抖,为自己极力辩解但只会说三个字:我没有。
我甚至没提陈南燕的名字,压根把她和本案当作两回事,一个是玩,一个是闯祸,可见逻辑思维一点没有。张燕生等现场证人眼中看到的也是一件件孤立的事件,只会描述给他们印象深刻的景象。那就是我如何像壁虎趴在窗户上。更糟糕的是,这些伪证专家一旦记忆出现空白,就虚构。一个人起头,其他人添枝加叶,越说越乱。
最后整个事情变得荒诞不经。要相信他们的说辞,我就是——神仙。
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李阿姨此刻也感到世界观受到冲击。她伸开两臀恳切地求饶:停一下停一下,都不要讲话,一分钟——让我整理一下思路。
就是说,你从这把椅子起飞,一路飞,然后落在窗台上——下不来了?唐阿姨先恢复了理智。她从寝室门口老李的座椅量着步子向窗台走,边走边问。走到窗前对李阿姨讲:整10步。
是么?唐阿姨歪头问我。
是。
是么?唐阿姨大声问其他孩子。
是。
是么?唐、李两阿姨齐声问我们大家。
是!我们的肯定并不是肯定起飞这件事,而是肯定阿姨念的那个字确实读“是”。
唐阿姨走到椅子前,转向我:你再飞一遍。
李阿姨从二楼提下陈南燕当面对质。陈南燕一进门还没开口先哭了。同时押到的陈北燕也在一旁抽抽嗒嗒哭起来,泪已哭干身心交瘁的方枪枪又陪着掉下眼泪。
他们像一干共犯公堂相见,惺惺相惜,面面垂泣。方枪枪甚至有点喜欢这场面,共同的遭遇使他和陈家姐妹挨得更近了。一时间他忘了自已的苦主儿身份,只想和人家同样下场。
阿姨们这次严禁孩于们主动招供,自己提问题。一个问题先问陈南燕,后问方枪枪,再传唤证人,所有人只须回答“是”或“不是”。为什么“不是”不必多嘴。
方枪枪不知不觉模仿陈南燕,从模仿她的姿势到成为她的应声虫。陈南燕说是,他也说是,陈南燕说不是,他也不是。陈述客观环境时这么点难以令人察觉,只显得事实清楚毫无争议。审到后来牵涉到较多个人行为,李阿姨发现方枪枪在人称关系上的混乱,应该使用第三人称时方枪枪也使用第一人称。譬如:陈南燕说:“我掐他脖子”“我搬了椅子”。方枪枪也说“我掐他脖子”“我搬了椅子”。
他这么说并无意替陈南燕开脱,只是迷恋陈南燕说“我”时那个字的发音和由此包含的身份感。似乎“我”字是个复数,像“党员”“同志”或“群众”可以容纳两个人。
阿姨若用陈南燕名字代替人称指谓问他:“是不是陈南燕搬的椅子?”他就能明白回答:“是”;但再借用人称强调:“到底是谁搬的椅子——她还是你?”他又湖涂:“我”再后来,方枪枪这种人称颠倒发展到公开用第三人称指称自己:“他是自己走过去的。”“他没穿裤子。”等等。
唐阿姨先发现方枪枪这种不对和陈南燕之间的联系,方枪枪的一个纯粹女孩子的拢发动作引起了她的注意。接着她发现方枪枪一直站着丁字步,姿态几乎和他对面的陈南燕如出一辙。这两个孩子脸上挂的泪珠多少、下滴速度以及吸鼻涕的频率乃至呼吸次数更是惊人一致,一个如同另一个的翻版。唐姑娘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一下同意了老李的判断:方枪枪这孩子思想很不健康。
她插到两个孩子之间,挡住陈南燕,厉声对方枪枪说:方枪枪,你要端正态度。
我用陈南燕的声音小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