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很多人连袜子也不穿,所以臭脚很多,夏天教室里的公害就是阵阵袭来的军用球鞋沤出的臭脚丫子味儿。能和“军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那是高级名牌,男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文革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
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
和衣服一样,很少看的到谁穿新鞋,那时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补鞋了。孩子们的脚上永远补着—‘块块犹如无知圆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后跟钉着铁掌,走起路来像马队经过。
皮鞋只有坏孩子才穿。流行的是所谓“三接头‘,三块皮子缝的,牛背上的皮缝在鞋尖,牛肚子牛逼皮缝在鞋腰和鞋帮上,后来形容徒有其表的人物常说是”牛逼皮做的“。
这款式也是源自军用品。最高级最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将靴”,发给将军的半高腰靴子。
这东西很珍贵,理论上只应将门才有,那也不过干十双。社会公认,穿这鞋的人要么是高于子弟,要不就是大流氓,‘只有这两种人才有路子弄着。这鞋对一个人地位的肯定是今天任何一种名牌服装比不了的,相当于一辆加长卡迪。校官靴头不那么扁不那么尖,意思就差多了,像金戒指,俗且滥,穿上也就是一奥迪。
时代的变化正是从服装的变化显现出一些迹象,使人回想起来似乎早有先兆。春天的风沙像往年一样遮天蔽日地从西北高原刮来,解放军像大地的草一夜之间由黄变绿。他们换发了新军装。与过去那种温暖的黄比新上身的这码翠绿显得格外娇艳、晃眼、透着新鲜,像是夏天整整一个季节提前到来,时间关系跳了一下,人眼心理上都很难立刻习惯这种颜色的嬗替,都不像过去我们熟悉的那支正规军,而是另一支新开来的民兵。
这时我才发现他们的军衔早已都被褫夺了。帽子上不再有蓝底嵌金“五星啤酒”盖儿似的圆帽徽,领章上也不再缀着能分出阶级的银星,男女老少一律三块红。不知道都怎么想的,把兵这么打扮,这些人是要去打仗的,远看一片柳树林子,近看一帮邮差,谁还怕他们?再说,那时十里八店城里乡下就剩当兵的穿得还有点人模样。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口,纯为面子,也得有摆设,有门脸。不能一国人都跟土鳖似的。
军队的换装。为日后的流行创造了条件。军装风靡全国固然有新兴起的红卫兵寄托他们可怜的忠诚和嗜血愿望的原因,但在我们那儿,那也没什么象征,只是各家各户节省布票的便宜之计。都是好东西呵,那么结实的咔叽布,还有黄呢、马裤呢、咔叽、柞蚕丝,压箱底太可惜。真正的流行是普遍的贫困和短缺,小孩一旦窜个儿只好捡父母的衣服穿。
很多工人家庭的孩子一年四季穿他们父亲的工作服。那是一种非常结实的粗蓝布,可以鱼目混珠冒充牛仔布,这里叫“劳动布”的。小职员的孩子有穿中山装的,样子十分煞有介事。
学校五、六年级很多男生穿了军装来上学,挽着袖子,免进去整幅下摆,仍显得肥大,瘦小的人全身正面只有四个兜。不少旧军装的肩膀和领子还有刚摘下肩章和领章痕迹,那一小长方块比别处新。他们的表情还不是很自信,被人盯着看还有些羞涩。就这样,他们也显示出了一种力量。全校做操时,一眼望去也是一大片,黄灿灿的,无端就有些热烈的印象。
那年我大部分时间在读书。我读了张天翼的童话《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笛福的;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的一些片段。书是借吴迪和附属班里那些高年级同学的。看完我爱给班里别的同学讲,记不住的地方就随便发挥,同学们都觉得我是个知识渊博的人。
格林和安徒生的童话我觉得太残酷,小红帽就那么给狼外婆吃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就那么给活活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