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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很久以后,保良问过雷雷,雷雷说,他那时的想法非常恐惧:如果不是爸爸妈妈把他扔了,就是他们已经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个六岁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强,他能够把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恐惧和悲伤,统统压在心里!

    那一阵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给雷雷做好早饭,然后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裤,洗脸刷牙吃早饭的时候,他还要给雷雷做午饭。做好午饭就放在厨房里,他在厨房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主要是为了防止雷雷拨弄煤气开关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儿的东西都放在床头。那是一张标准的双人床,靠墙摆放,保良让雷雷睡在里边,他睡在外边。到中午,保良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会跑步回家,跑步上楼,打开家门给雷雷热饭。热好饭让雷雷吃上,他再锁好厨房和大门,再从八楼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来气喘吁吁地将一盒午饭快速地扒进嘴里。来不及的时候,饿一顿也在所难免。

    在保良看来,这样的辛苦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雷雷是个懂事的孩子,给他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从不挑食。从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买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当他是为了节俭,心里不由感动万分。

    晚上,晚饭之后,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认字念书。这时他完全理解了父亲当初对他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他现在对雷雷也是同样,希望他优秀,希望将来姐姐出来的时候,能看到雷雷好学上进,成绩骄人。他教雷雷认字,他教什么雷雷学什么,表情被动。几天以后他才发现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认得,但雷雷没说。雷雷主动问他的字只有三个,一个是涪水的涪字,一个是带领的带字,还有一个,是叔叔的叔字。

    保良在他给雷雷买的本子上,写了一个叔字。写完他问:“你想知道舅舅的舅字怎么写吗?”

    雷雷看他,没有表示。

    保良在本子上边写边说:“上边一个臼,臼,就是舂米做饭的意思,下边再加一个男,就是舅。舅舅,就是给雷雷挣钱做饭的男人,懂吗?”

    雷雷点头,目光却在看那个叔字。

    从这一刻起,保良才猛然意识到,雷雷固然懂事,但好像从没开心地笑过;他固然听话,甚至总在看保良脸色,但他心里似乎并不快乐。

    雷雷并不快乐。

    保良有了这样的意识,于是婉转地询问雷雷:“雷雷,你是不是觉得认字没劲,那你想玩儿什么?”看雷雷不知怎样回答的样子,保良主动提议:“是不是整天呆在家里很闷?等周末舅舅放假,带你到郊外去玩好吗?到郊外的山里去玩儿,好吗?”

    雷雷点头。

    周六,保良休息,他带雷雷去了郊外山里,那个武警的训练基地。

    他没有告诉雷雷他们要去的那座山里,住着他的亲外公,他甚至没有向雷雷解释外公与他算是什么关系,没有解释外公就是他母亲的父亲,或者说,就是妈妈的爸爸,就是爸爸的岳父。他想,姐姐和权虎连他这个舅舅都不愿让雷雷知道,更不会说起他们视之为敌的这个外公。

    他们乘坐郊区的长途汽车,在层叠的梯田中慢慢盘旋。也许是在那个狭小的屋里呆得久了,雷雷这一天的情绪比平时明显好些,眼睛神往地看着窗外,窗外满目碧绿的山水,还有沿途耕作的农人。

    保良没有告诉雷雷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因为他并不知道父亲是否愿意认下这个外孙。他无法估量血缘的纽带和父女多年的怨恨,哪一方更能主导今天的父亲。更何况这个孩子的身上,也还流着权家的血液。

    这座基地保良已来过多次,门口的警卫都已面熟,象征性地登记之后,便被允许自行进入。他们沿着树林向父亲居住的菜园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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