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熟练与知识
,要讲逻辑,“救火”早该死亡了,所以不死者,只是因为大家都这样说,只好接受。大家都这样说,即所谓习惯。理容许类推,习惯常常不容许类推,例如你不能由“锁门”类推而说“钥匙门”,不能因为“好容易,好不容易”同义类推而认为“很高兴,很不高兴”同义。理不可靠或不十分可靠,只好学习惯;学习惯,除“熟”以外还有什么办法?上一节曾说小孩子学说话的情况,他们一不上课堂,二不查词典,自然更不讲语法,只是随着大人瞎嘟嘟,渐渐也就学会了,而且绝不会把“坐车”说成“车坐”。到他们已经说惯了“坐车”的时候,你给讲讲这是动宾结构,要动在宾前(可惜这条规律也不是处处可行),自然也无不可,但用处总的不大的。(2)析句,图解,如果真能够指导语言运用,我们就不能不想到一个问题,就目前的语法学水平说,有不少语句还不能分析,至少是没有定论,怎么运用?(3)假定已经定了论,成为明确的规律,我们总要承认,一切语法规律都是概括的(如名词可以用形容词修饰,并不说某一名词可以用某一形容词修饰),容许例外的(如主在谓前,容许主在谓后)。这样的规律,即使能下达,也常常不能判定某具体说法的对错(如“解放问题”错,并不是因为违反语法规律)。(4)有人问你,要答话,或者有点什么意思,需要写出来,你总不能先查核规律,而要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这当机立断的本事自然只能来自熟。(5)讲规律,不得不大谈结构的威力,其实,如“办事”是动宾,“办完”是动补,显然不是因为先辨清结构才能确定意义,而是因意义而判定结构。(6)解放初期,吕淑湘、朱德熙二位先生写了《语法修辞讲话》,就理而通于实用说,这是个创举,也实在做得切实细致,很多人认为确是可以作为治文病的良药。可是效果如何呢?三十年过去了,文病似乎并未显著地减少以至接近绝迹,《语法修辞讲话》尚且如此,其他未必切合实际的知识就可想而知了。(7)记得同搞语法的同志谈过不只一次,听话,看文章,碰到错误的说法,总是先直观地感到它不对,至于为什么不对,那要后一步,思索一下,才能说出这不合什么法,而更多的是不合习惯。这可以说明,就是在判定对错上,占上风的仍旧是习惯,不是知识。
以上是说,在学习语言方面,知的作用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问题还不到此为止,因为过于强调知,它就不可避免地要扩张地盘,侵犯熟。几个月以前,一个念业余什么学校的年轻人来,求我帮她分析一个文言句子。句子结构复杂,不好办,我就问她分析这个做什么。她说是老师要求全篇都分析,这样掌握了结构规律,学通文言就容易了。这位老师的办法自然过于极端,不宜于当作概其余的例,但它足以说明一种情况,是这样强调知,纵使并不有意地压低熟,也难免产生两种不可忽视的影响:(1)许多时间让分析结构占去,多读多写自然更难做到;(2)有时更严重,使学的人感到如坠五里雾中,越学越莫明其妙。
那么,知在语言的学习中就毫无功用吗?据我所知,有些同志是这样看的,还常常举出理由,说司马迁、鲁迅等都没学过语法。这自然也是事实,不过我们也要承认,他们虽然不背法条,却由于精熟,心中自有未曾察觉的清清楚楚的法。一般人没有他们那样精熟,心中没有那样清清楚楚的法,拿起笔,从心所欲就难免出毛病。这毛病,可以只用熟的一味药治,但我觉得,为了收效快,效果稳定,总不如双管齐下,用熟和知两味药治。说到这里,有的读者或者要产生疑问,因为在对待知的态度上,我像是出尔反尔。其实,这里的问题还是前面谈过的两者的分合、轻重、先后的问题。开门见山地说,我的意见是这样:(1)在分合的问题上,只熟不知的办法不合算,多知少熟的办法不适当,合理的办法是相辅而行。(2)在轻重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