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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头领望向其中一名大汉,然后三人悄然退后。那大汉上前,手枪指向女人:

    “背转身,请脱衣!”

    女人抬头,才知这“大汉”原来是女的。

    她仰面通视之。

    她知道为什么——即使他们认不出她来了,但自己身体上的特征,无所遁形。对方机智、慎密,完全有备而战。

    连她左边乳房上,有颗小小的红痣,都知道!

    派来的人,竟还有女人乔装的。哼!什么东西?在她跟前卖弄这个?

    脱衣?不!她脱衣,永远怀有目的,有所为而为。她珍爱小巧玲珑的肉体,婉约微贲的乳房,一颗小红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泪。说不出来的魅力。

    男人的舌头曾经倾倒地舔在上面,痒痒的。从前。

    她怎么肯为了屈辱而脱衣?

    既然逃不过了——

    处于窘境,无心回头,女人牙齿一咬,颓败的脸上,一双眼睛仍然给她最好的明证。迸出无限庄严:

    “不必多说。我就是金璧辉司令,川岛芳子!”

    一个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头。

    眼前一黑。

    她的大势已去。

    给国民政府的特务逮走时,曾经军装革履,华衣重裘的川岛芳子,身上只一件浅蓝色薄薄的睡衣。

    所有家当,一一被充公。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广播中听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缓慢的“玉音放送”后,终于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过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纸黑字,马上付诸一炬,只是她有一个很精美的百宝箱,里头每一件首饰:珍珠、钻石、玛瑙、翡翠、琥珀……绚丽夺目,价值连城。一副项圈,由上千颗大小不等的钻石镶嵌成一凤凰,在灯下晶光闪耀,振翅欲飞。

    ——有一帧美艳不可方物的照片,曾发表在报上头版。脸很白,眼神锐利但妩媚,她最爱给自己的照片签名。字体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

    川岛芳子。昭和九年摄影。

    昭和九年?那是民国廿三年,一九三四年,芳华正茂,凤凰的项圈,正好与她一身旗袍相衬。满洲国刚成立不久……

    这帧照片,此刻又再发表在报上头版了。

    小贩拎着一沓“号外”,不停叫卖:

    “号外!号外!汉奸川岛芳子明日公审!公审汉奸!”

    报上这样印着:

    北平七日电:河北省高等法院,定于明日公审川岛芳子,被告之起诉书,内容概略如下:

    (一)……(二)……

    起诉罪名有八大项。总而言之,便是“汉奸”。

    小贩是个毛孩子,局外人,这消息随着他朗朗而兴奋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胡同。他踩过被扔弃在地上的日本国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个半疯狂的中年汉子,失去一条腿、一只眼睛,与他撞个满怀,大家都没怒意,疯汉近乎失常地喜悦:

    “和平了!胜利了!日本鬼子给打跑了!乐死啦!哈哈哈!”

    小学生放学,人人挥动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国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残屑漫天漫地乱撒,盖过号外上的艳照。

    伴着她的,只有地摊子上摆放一些日式“遗物”:和服、扇、首饰匣子、精致的高屐,以及明治维新后,年青女子流行梳着“文金高岛田”型假发……从东单到北新桥道旁,贱价地拍卖,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

    因为,国民党兵、美国兵和头戴白色钢盔的军警,已经取代了嚣张跋扈的日本宪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终于到来,中国的苦难暂且小休——虽然苦难从没有停止过。

    但“公审汉奸”已是老百姓间非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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