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之轻视女性的地位,一若出自天性。他们从未给予妇女以应得之权利,自古已然。阴阳二元的基本观念,始出于,此书为中国尚古典籍之一,后经孔子为之润饰而流传于后世者。尊敬妇女、爱护女性,本为上古蛮荒时代图顿民族之特性,这种特性在中国早期历史上,付之阙如,即如所收“国风”时代的歌谣中,已有男女不平等待遇之发见,因为“小雅”上记载得很明白: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栽弄之瓦。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无父母始诒。
(这首歌谣的年代至少早于孔子数百年)
但彼时妇女尚未降至臣属地位,束缚妇女之思想,实肇端于文明发达之后。妇女被束缚的程度,实随着孔子学说之进展而与日俱深。
原始社会制度本来是母系社会,这一点颇值得吾人的注意,因为这种精神的遗痕,至今犹留存于中国的妇女中。中国妇女在其体质上,一般地说,是优于男性的,故虽在孔教家庭中,吾人仍可见妇女操权的事实。这种妇女操权的痕迹,在周代已可明见,盖彼时一般人之族性,系取自妇人之名字,而个人之名字系所以表明其出生之地点或所居之官职者。通观中所收之《国风》,吾人殊未见女人有任何退让隐避之痕迹。女子选择匹偶之自由,如今日犹通行于广西南部生番社会者,古时亦必极为流行,这种方法是天真而自由的,《诗经?郑风》上说: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岂无他士,
狂童之狂也且!
这首诗的意思,表现得何等活泼,何等坦直而明显。中还有许多女子偕恋人私奔的例证,婚姻制度当时并未成为女性的严重束缚若后代然者。两性关系在孔子时代其情景大类罗马衰落时期,尤以上层阶级之风气为然。人伦的悖乱,如儿子与后母的私通,公公与媳妇的和奸,自己的夫人送嫁给邻国的国王,佯托替儿子娶媳妇之名而自行强占,以及卿相与王后通奸,种种放荡卑污行为,见之《左传》之记载,不一而足。女人,在中国永远是实际上操有权力的,在那时尤为得势,魏国的王后甚至可令魏王尽召国内的美男子,聚之宫中。离婚又至为轻易,而离婚者不禁重嫁娶。妇女贞操的崇拜,并未变成男子的固定理想。
后来孔教学说出世,始萌女性须行蛰伏的意识;隔别男女两性的所谓礼教乃为孔门信徒所迅速地推行,其限制之严,甚至使已嫁姊妹不得与兄弟同桌而食。这种限制,载于《礼记》。《礼记》上所明定的种种仪式,实际上究能奉行至若何程度,殊未易言,从孔氏学说之整个社会哲学观之,此隐隔女性的意义,固易于了解。孔氏学说竭力主张严格判别尊卑的社会。它主张服从,主张承认家庭权力等于国家政治上的权力,主张男子治外女子治内的分工合作,它鼓励温柔的女性型的妇女。不消说自必教导这样的妇德像娴静、从顺、温雅、清洁、勤俭以及烹饪缝纫的专精,尊敬丈夫之父母,友爱丈夫之兄弟,对待丈夫的朋友之彬彬有礼,以及其他从男子的观点上认为必要的德性。这样的道德上的训诫既没有过甚的错误,更由于经济地位的依赖性与其爱好社会习俗的特性,女子遂予以同意而接受此等教训。或许女人的原意,是想做好人,或许她们的本意初在取悦于男子。
儒家学者觉得这种分别对于社会的和谐上是必要的,他们的这种见解也许很相近于真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给予为妻子者以与丈夫平等的身份,不过比较上其地位略形逊色,但仍不失为平等的内助。有如道教象征阴阳之二仪,彼此互为补充。在家庭中,它所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