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考利昂家族目前得到的胜利,也只是初步的。经过一年的活动,在政治方面采取了徽妙的尔虞我诈的手法,使迈克尔成了美国最强大的黑帮家族首领之后,才算完成了。这十二个月,迈克尔把自己的时间平均分成两半:一半用于长滩镇林荫道大本营,一半用于他在韦加斯的新基地。但是,在那年年底,他却决定要结束在纽约的活动,要卖掉房子和林荫道的财产。因此,他把全家都带到东部进行最后一次访问。他们打算住一个月,顺便做做业务上的扫尾工作。恺将负责家庭用品方面的包装运输,此外,也还有无数小事需要料理。
目前的情况是:考利昂家族的地位是无可争议的;克莱门扎建立了自己的家庭组织:罗科·拉朋当了考利昂家族的兵团司令;亚伯特·奈里是考利昂家族在内华达州所控制的旅社治安方面的总头目;黑根也属于迈克尔西部家族组织的成员。
时间有助于治愈旧创伤。康妮·考利昂同哥哥迈克尔言归于好了。其实,她那次破口大骂过后还不到一星期,她就为她的失言向他表示了道歉,而且还一再向恺保证说,她当时说的话全不符合事实,那次发脾气只不过是一个年轻寡妇的歇斯底里大发作而已。
康妮·考利昂又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一个丈夫。实际上,她还没有等到一年的居丧期满就给她的床上朴来了一个英俊的年轻小伙子。这个年轻小伙子来到考利昂门下工作,做的是秘书。他出生于一个很可靠的意大利家庭,而且还是美国第一流商业学院的毕业生。他同赫赫有名的老头子的妹妹结为夫妻,他的前途自然也有了保障。
恺·亚当姆斯·考利昂认真听取人家讲解天主教的道理,也跟着信了天主教,这可使她的婆婆、姑姑大为高兴。她的两个男孩按照要求,自然地也正在接受天主教教育。迈克尔本人对这种新动向可并不大满意。他宁愿让自己的孩子当耶稣教徒,因为耶稣教更合乎美国人情。
恺喜欢住在内华达州,连她自己也感到奇怪。她喜欢这里的风光,喜欢这里的山峦、峡谷、鲜红的岩石、火红的旷野、令人感到心旷神怡的奇异而美妙的湖泊,甚至连这里酷热的气候她也喜欢。她的两个男孩各人都有一匹小马,平时就骑着去玩。如今为她效劳的是真正的佣人而下是保镶。迈克尔也过上了比较正规的生活。他自己开办了个建筑公司;他参加了商人俱乐部,当上了市民委员会的委员;他对地方政治也有健康的兴趣,但并没有公开介入。这种生活是挺不错的。恺感到高兴的是他们关闭了纽约基地,韦加斯将真正是他们永久的安身之所。提起回到纽约,她就很有反感。因此,在最后访问纽约时,她一手包办了全部家用物品的包装和运输工作,而且办得极其利落,极其迅速。在这最后一天里,她急于离开纽约,这种心情简直就像久住医院的病人在病愈后急于离开医院一样。
在这最后一天,恺·亚当姆斯·考利昂天刚亮就醒了。她一醒来就听到外面林荫道上来来往往的卡年轰隆声。卡车准备把这几栋房子里的家具全部搬空。考利昂全家,包括考利昂妈妈,打算下午乘飞机飞回韦加斯。
恺已经洗好了澡,从浴室里出来了。迈克尔还靠在枕头上抽香烟。
“你每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到底为的是什么?”他说,“星期天去去,倒没有什么。但是,平常你为什么每天都去?你简直同我妈妈一样讨厌。”
说罢,他在黑暗中伸手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
恺坐在床边正在穿袜子。
“你要知道刚皈依天主教的人的心情,”她说,“新教徒向来更加热心””
迈克尔伸手去摸她的大腿,尼龙袜的长袜筒刚拉到大腿上,那儿的皮肤摸上去热乎乎的;
“别摸,”她说,“今天早晨我要领圣体。”
说着,她就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