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与我
?”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