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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那些
这条小街里奔跑,满心欢喜地迎接周围人的目光。那时候我总是穿得很嚣艳。我喜欢的是粉红色和橘色,而且我总是拿它们来配一些深蓝或者是草绿的颜色。我喜欢绑一头辫子,背很大的双肩的包。穿长长的层层叠叠的袜子和很高跟的跑鞋。我那时候穿衣服总是很有勇气。我从巷子里穿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那是一种隆重的检阅。我觉得自己是个引人入胜的孩子。于是神采飞扬。巷子那头等我的男孩子不停地更换。长头发的,单眼皮的,热爱学习的,会吹口哨的,上过报纸杂志的。惟一不变的是我飞快地在这条街上穿梭。小舞,很久很久之后的现在,回想起来,巷子那头等我的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他们的头发、脸和功绩都没有这条巷子重要了。等到我长大之后才明白,我真正迷恋的是从我家到那个人身边的这一段路。它像极了我的一场表演,一场我精心打扮的演出。多么煽情。可是我怀念那条小街上人们的眼神,他们陌生地喜欢过我。

    小舞,那个粉红色的小女孩比芭比胖些,可是裙子和她们的一样好看。她和她们一样等在一个地方等着有人把她带走。

    她的脸一点也不脏。她飞快地穿越人群。去见爱人。她知道她的爱人预备了很多赞美在巷子的那一头等她。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很爱她的。

    小舞,那真的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我清楚每一家咖啡店的位置,我甚至记住了每一个卖衣服的店主的脸。所以不再有惊喜。可是现在我想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默契是多么美妙啊。有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卖各种咖啡豆和咖啡壶。甚至把墙壁镶上了咖啡豆。进去的时候会有浓浓的香味。沉溺啊,呵呵。店主原来是在音像店调音响的。后来他说音乐就要杀死他了,所以他必须和音乐保持一段距离。于是他改为调酒和卖咖啡,顺便在自己的店子里放些音乐。这样他说他和音乐的距离刚刚好。他对我说其实调音响和调咖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一些不怎么高贵的艺术。他的咖啡店里总是有非常难得的音乐。他给我调配的整整一大马克杯的咖啡只收我五块钱人民币。我一边喝咖啡,他会在一边教我如何辨别咖啡豆。他会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的蓝山咖啡是假的。真正的蓝山因为昂贵只有寂寞地长在一个属于日本的小岛上。

    小舞,我格外喜欢星巴克是因为我格外喜欢那里的马克杯。现在我们花五块钱新币可以喝一大杯Mocha,它让我想起原来的日子。

    没有剪指甲的调音师,用长长的指甲抚摩他心爱的咖啡豆和音响。

    小舞,我们还没有去过这个城市的动物园。我们似乎都不怎么有兴趣千里迢迢去看一些麻木冷漠的动物。可是我曾经常常去动物园。尽管它离我们家非常远,动物也寥寥无几。我非常喜欢长颈鹿,也喜欢狐狸。我觉得它们的眼睛长得格外好看。小舞,你相信吗,有一类眼睛是有魔力的。它们可以囚禁灵魂。我喜欢骑单车到郊外的动物园,径直去看长颈鹿。我坐在公园禁止坐的栏杆上,看它们吃草和调情。有时候我不是自己去的,会有一个男孩子站在我背后,静静地看着我,而我静静地看着长颈鹿。那个男孩子可能心里觉得我真是个无趣的女孩,可是他没有这么告诉我。他只是默默地,默默地,站在我的后面,使我相信他爱我。

    小舞,那时候我觉得日子真是无聊,我每天都由衷地呐喊,让我离开吧让我离开吧。可是我却从未真正想过要离开。

    在快离开的那段日子里,我开始一个人重新地、重新地看这个城市。我觉得我和他根本没有过什么默契。我们像一对走到婚姻尾声的夫妇,彼此忍耐着,终于我要离开了。

    我在傍晚的时候会去散步。走很远很远。走到城市东边的教堂,走到已经没有力气再走回来,我就坐最后一列公车回家。我背一个很大很大的书包,走路急匆匆的。公车司机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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