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汉奸,而且当时在周氏三兄弟中名气最大,……他说毛主席那时候是一个很平常的人,一个图书馆的小职员是不引人注目的,因而他实在提供不出“造反派”们所希求的足证其伟大的事例,他总不能伪造历史……
这便是他的“原罪”,即使不是与生俱来的,也是自识字以始的,谁一定要他伪造历史?但他应当进入到一个社会阶段所设定的“历史前提”之中,他灵魂中总梗着“那时候是一个很平常的人,一个图书馆的小职员是不引人注目的”一类“事实”,他怎能不被打倒,不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据说那一轮审问之后,崔伯伯因为抗拒而掉落了两颗牙齿,他就变得稍微聪明了一点。当然只是“稍微”了“一点”而已——他不再回答任何讯问,面对着“造反派”的连珠炮般逼问或拍桌怒喝,他只是低头沉默。
他晚上被关进地下室,白天被放出来清扫厕所和楼道。
他的原配还在上海,还活着吗?
他并没同那原配离婚。以往每月他把三分之一工资给她寄去作生活费,现在他没有了一分钱工资只有一天三顿窝头菜汤,那大太太谁供养?
他的二太太呢?据说连同他那几个跟二太太生的子女都被轰到了一处小平房中,总不至于死掉吧,但他们又是怎么个存活状态呢?二哥和你敢去看望吗?倘若去了,她还会用拳头捶到二哥脊背上,笑着说:“好一个盈工,吃得嘎胖!”还会一脸的红晕么?
……后来有一回你去找二哥,二哥告诉你崔伯伯死了,不是自杀,是突然发病,昏迷,不得不送到医院,医院说是癌症晚期,也没怎么给治,没多久就死了。
崔伯伯死到临头,终于认识到当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常去借书的那个地方,分明照耀着一颗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么?他的意识深处,还坚持那个有罪的记忆,便是那个高个子湖南人跟他打听的,是周作人教授的住址么?
想起来,有一种恐怖感。
8
大哥跪在地上,给爸爸洗脚。
爸爸被强行复员到了原籍。大哥也被强行遣送到了原籍。
大哥在“文革”初期被派到一个县里“支左”,结果他公开支持了一个后来被指斥为“专搞打、砸、抢、抄、抓”的“极‘左’组织”,因而被部队调回隔离审查,后来被定性为“混进部队的社会渣滓”,开除军籍,强行遣送回原籍,在生产队当农民。大嫂跟他“有祸同当”,到镇上卫生院当护士。
同在难中,本是至亲骨肉,既然相聚在原籍,自然容易尽弃前嫌,且相濡以沫,共挨时日。
大哥突然迸发出强烈得有些吓人的孝心,尤其是对爸爸。
爸爸犯了脚气,大哥就不仅去找偏方,不仅亲自用热水泡制那据说有特殊疗效的洗脚水,不仅一再把手伸进水盆里试水温,不仅亲自将那疗效洗脚水端放在爸爸身前,不仅跪到洗脚盆边帮爸爸将双脚泡进那热水中,不仅用自己双手轻轻地、细细地为爸爸洗脚底脚背脚踝脚趾,还一个个脚趾缝都搓揉过去,末了还用脚布认认真真地为爸爸将洗泡过的双脚揩干。
那时候大哥已经快50岁,因为遭受打击,显得十分苍老,头发不仅花白而且稀疏,又嗜烟如命,吸得嘴唇乌黑,浑身烟气沐后不退,然而他孝顺起老子来,却如此这般地夸张。
大哥一生说话做事夸张,富于戏剧性。他是个永远不甘寂寞的角色。
据说那一时期爸爸对大哥相当地慈蔼。妈妈因此很高兴。她说乡居生活虽说苦一点,但骨肉相亲的快乐却实在难得。
然而那一时期却相当地短促。
有天大哥又端着配置好的疗效洗脚水走到爸爸面前,刚把那洗脚盆搁下,爸爸就一脚将水盆踢翻,并且大喝一声:“滚!”伸直胳膊颤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