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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佛夜奔---关于有趣【第六章】
号,好像碎玻璃,站起来一抖,稀里哗啦。这真是怪诞的想像,费尔马可以使我变成硅酸盐。要是在白天干这种事,我就能看见红土山丘,自己也咴咴地叫唤,好像是变成了我的马兄弟。人这种动物干这种事时实在呆板,躺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而马则是在跑动中完成,难怪小马一生下来就会跑。时隔二十多年,我的马兄弟大概也死了,顶多剩下几块皮,也被制成了革,做成了皮鞋。不管在这种时候我看到的是什么,闻到的气味总是一样的,是含有酵母的生面味道,甜甜酸酸的很好闻。这大概就是她的味道罢。闻到这种气味,我就觉得那个地方热辣辣的,一些粘粘的东西流了出来。这件难以置信的事就算发生过了。

    三

    等到我证明了费尔马定理(这件事马上就要讲到,它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三件不合情理的事)后,在和小孙干事时,就把老花镜戴上。其实这是故作郑重状,因为老花眼隔得远时是能看见的。这时候我心里正在得意,想到我已经成为了人瑞,还有因此我生活将要发生的变化。这时她把两手平伸开握住床栏,全身构成一个白色的Y字形。我还想吻她一下,但是她把头躲开了,说道:你小心眼镜!我把眼镜摘了她还是不让吻,还说,你不要装神弄鬼。这种说法十足是不讲道理,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装神弄鬼怎么成。我的问题不是装神弄鬼,而是装不像。据我所知,别人和女人做爱前,总要说些“我爱你”之类的鬼话,然后再亲吻她几下。这种事想必她是喜欢的,要是不喜欢,何必要和我好呢。她说:放屁,谁和你好。我说要是不和我好,何必要干这种事。她说这是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干。我说那好,咱们就干吧。她说混帐,你现在在干的是什么?我们俩当时精赤条条,正在性交,但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总是这样的,所以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和我拌嘴,却不妨碍达到性高潮。当然我也有贡献,我虽然愣愣怔怔。五迷三道,干的却是相当生猛。事后我对她说:你不要怪我。心不在焉,胡思乱想,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这时候我倒是相当正经。她说:谁怪你了,口气也相当温婉,我们俩就搂在一起。过了一会,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说没什么话。她说:回你房里去,我要睡了。我站起来就走,走了一半,忽然想了起来,说道:对了,我爱你。她说:滚蛋!拿上你的衣服!从这天晚上的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当了四十一年的光棍。小孙老说我有病,让我去安定医院(这是北京最大的精神病院,用做一切精神病院的代称)看看。但我坚信我没有病。我只是保持了年轻时的光荣传统。

    我年轻时在生产队里干农活,烈日如火,胜子也没吃饱,就难免要两眼发直。那时候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人人都是两眼发直。还有后来上了大学,听政治课时系里要求双肘在桌面上,双眼直视老师。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是心不在焉,有以下事实为证——下课铃一响,我后心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打我的小子说:王二,昨天那道题我做出来了!然后他就讲给我听,用的纯是数学用语,不带一点政治课的内容。事实证明,在我们年轻时,只有心不在焉,三心二意才能够生活。我只是把这种品行保持到了中年罢了。我把这些事讲给她听,她却不肯相信,说道:我比你小不了几岁,你经过的事我差不多也经过。我怎么没有你这些毛病?因此我又解释道,这毛病是在数学系里养成的。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结婚后给她丈夫下挂面,把拖鞋下到锅里面。她漂亮极了,像天仙一样,但是后来找了个糟老头子。我们班上也有些英俊的少伙子,但是谁都不找本系同学结婚,因为两个糊涂蛋生活在一起,就有生命危险。

    我们提到卫公建立的长安城时,给它一个负面评价,其实它也不是一点优美之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在早上阳光斜射的时候,这座黄土碾成的大城被露水滋润,呈现出浓烟的黄色,房屋墙壁棱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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