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一章
插队,在那里得了心脏病。从“导向”的角度来看,这些事情太过久远,故而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后来怀才不遇,作品发表不了。这时候他有四十几岁,独自住在北京城里。我记得他有一点钱,是跑东欧作买卖挣的,所以他就不出来工作。春天里,每天下午他都去逛公园,这时候他穿了一件黄色灯芯绒的上衣,白色灯芯绒的裤子,头上留着长长的头发。我不知道他常去哪个公园,根据他日记的记载,仿佛是西山八大处,或者是香山一类的地方,因为他说,那是个长了一些白皮松,而且草木葱笼的地方。我舅舅的裤子膝盖上老是鼓着大包,这是因为他不提裤子。而这件事的原因又是他患过心脏病,假如束紧裤带就会喘不过气来。因为这个原故,他看上去很邋遢。假如别人知道他是个大作家,也就不会大惊小怪,问题就在于别人并不知道。他就这样走在山上的林荫道上,并且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来,叼在嘴上。这时候路上没有人,只有一位穿蓝色大褂的男人在扫地。后者的视线好像盯在地上,其实不是的。众所周知,那个公园的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上书:山上一级防火区,禁止抽烟,违者罚款X元。这个X是一变数,随时间增长。我的一位卓越的同事考证过,它是按几何级数增长。这种增长除了体现了上世纪对防火的重视,还给受罚者留下了讨价还价的余地。那位穿蓝工作服的朋友看到我舅舅掏烟就心中窃喜,因为我舅舅不像会讨价还价的人,而且他交了罚款也不像会要收据。我舅舅叼着烟,又掏出一个打火机。这使扫地工的情绪激动到了极点。但是他打了一下,没有打出火,就把火机放回口袋,把香烟放回烟盒,往山下走去,而那位扫地工则跟在他身后。后者想道,他的火机可能出故障了,就想上前去借给他一盒火柴,让他点着香烟,然后把他捉住,罚他的钱;但是这样做稍嫌冒昧。我舅舅在下山的路上又掏了好几次烟,但是都没打着火。最后他就走出公园,坐上公共汽车,回家去了。那位工友在公园门口顿了顿条帚,骂他是神经病,他也没有听到。据我所知,我舅舅没有神经病。他很想在山上抽烟,但是他的火机里既无火石,也没有丙烷气。他有很多火机,都是这样的。这都是因为他有心脏病,不敢抽烟,所以把烟叼在嘴上,虚打一下火,就算是抽过了。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又有一个坏处。好处是他可以在一切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坏处是吸完以后的烟基本保持了原状,所以就很难说他消费了什么。他每个星期天必定要买一盒香烟,而且肯定是万宝路,每次买新烟之前,旧烟就给我了。我当时正上初一,虽然吸烟,但是没有烟瘾;所以就把它卖掉。因为他对我有这种好处,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老家伙喜欢用牙来咬过滤嘴,我得用单面刀片把牙咬过的地方切掉,这种短香烟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他已经死了多年,这种香烟的来源也断绝了很多年。但是我现在很有钱,不需要这种香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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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又可以重述如下,我有一位舅舅,穿着如前所述,1999年某日,他来到西山上的一座公园里。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光线幽暗,游人稀少。他走到山路上,左面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面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舅舅就在右面走着,用手逐根去攀细长的灯杆——那种灯杆是铁管做的。后来他拿出了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了打火机,空打了两下;然后往四下看了看,转身往山下走。有一个穿黑皮茄克的人在他身后用长把条帚扫地,我舅舅经过他身边时,打量了他一下,那人转过脸去,不让他看到。但是我舅舅嗅到了一股麝香味,这种气味在上个世纪是香水必有的气味。我舅舅觉得他不像个扫地的人,天又晚了,所以我舅舅加快了脚步。但是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这当然是那位身穿黑皮茄克的扫地工跟来上了。在这种情况下,走快了没有用处,所以他又放慢了脚步,也不回头。走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