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近境(节选)
「适当的时期」。
在这意义上,对我来说我觉得写旅行记是非常贵重的文章修行。试想一想,旅行记这东西本来应该做的,和小说本来应该做的,机能上几乎一样。大部分的人都会旅行对吗?例如,和大多的人都会恋爱一样的文脉。可是这要向人述说,却不是简单的事。就算你跟谁说,遇到这样的事情噢,也到这样的地方去了噢,感觉这样噢,但是要把自己在那里真正感觉到的事,把那感情的水位之不同之类的,清清楚楚地传达给对方,是极困难的技术。或者应该说几乎接近不可能。而且要让听着的人感觉到「啊,旅行真是好快乐的事。我也好想去旅行」「恋爱是这么棒的事啊。我也想谈一次很棒的恋爱」,那就更困难了。对吧。不过既然要写,当然就要是职业的文章。其中技术是必要的,不但必须要有固有的文体,而且当然必须要有热情、爱情,和感动。在这意义上写旅行记,对于身为小说家的我也是非常好的学习。虽然本来就是因喜欢而写的,结果却变成这样。
【之三】
我本来就喜欢旅行记这东西。从以前就喜欢。从小就很迷斯文.赫定(译注:Sven on Stanley,生于英国的非洲探险家)等的旅行记,热心地读着长大的。比起童话,我总之特别喜欢这一类「边境旅行记」。每次翻开这些书就会非常兴奋欢喜。史坦利历经千辛万苦到刚果的深奥内地,寻找失踪的李文斯顿(Livingstone)探险队的情形,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比较新的像保罗塞洛的东西我也常常读。写得好的旅行记读起来比自己去旅行还要有趣得多,这种情形并不算少。
不过正如我以前也说过的那样,像这样谁都可以去任何地方的现在,已经失去所谓边境,而冒险的质也完全改变了。所谓「探险」和「秘境」之类的语言已逐渐陈腐化,在现实的层次中已变成几乎不能用的状况了。虽然电视上之类的现在好像还有所谓「某某秘境」之类大时代性标题的大型节目,不过实际上几乎已经没有真正喜欢那种节目的纤细的人了。在这层意义上,确实现在对旅行记来说或许不是太快乐的时代。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想旅行这行为本来之所以成立,如果或多或少在于旅行者急于做意识的变革的话,那么描写旅行的作业也必须反映那动向才行。那质在任何时代都不会改变对吗?因为那才是所谓旅行记这东西所拥有的本来的意义。光是将「我去了什么什么地方。遇到这样的事情。做了这样的事。」之类趣味性、珍奇性只是并列式长篇连串地排列出来,人家是不太会读的。我觉得必须复合地明显地表现出〈那不管和日常生活离得多远,但同时又和日常生活多么邻接〉的情形(顺序相反也没关系)才行。而且这样也才能从中产生真正新鲜的感动。
我想最重要的是,即使在这样一个边境已经消失的时代,依然相信自己这个人心中还是有制造得出边境的地方。而且不断继续确认这样的想法,也就是旅行。如果没有这种类似洞察眼力的话,就算去到天涯海角,大概也找不到边境吧。因为现在就是这样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