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意义的生活 - 高考前十三个月
最有意义的生活 - 高考前十三个月
五月二十七日之重大事件:活到今天,我发现我要开始学做人了。
在这之前,其实B老早就对我说过十万八千次了。她说:“解颐,你是真的也好学学做人了。”她说这种话的语气,让我觉得她活像我的妈。从前A也说过自己像我爸的。这样一来,A是我的爸,B是我的妈,我们三个人就组成了一个幸福家庭——我每次把这美好的想法透露给A,他都会很快、很响地反应道:“哦——哟!”过了一会儿,又同样地来一声:“哦—
—哟!”我说:“干什么?”他说:“什么?不干什么。”他的脸于是飞快地红了一红。我说:“你脸红!”他很镇定地两手紧插在裤袋里,说:“我脸红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有什么稀奇。”
言归正传,B每次要叫我“做人”,我都说:“做了十几年了,吃饭睡觉,什么稀奇?”B就耐心而严肃地教导我:“你不要搞!”我就不搞。B又说:“我说的做人,是非常实际的。就是在世界上,在这社会中,如何生存,如何站住脚,站稳,站舒服。”她这样说,就好像是吃准了我没有站稳站舒服。我只好不响。
五月二十七日,我在理书。我把每一本书从书架上取下来,翻,穷翻,翻完了再放回去。后来我拿出来一本英汉词典,是B送给我的,我于是就想到B了,再就想到B要我学做人。我就思考:B凭什么这样要求我呢?
B的名字叫刘舒美,跟一种“S Memory”的美国贺卡的中文牌子同名,我们就“舒美”“舒美”地叫她。她这个人做事桩桩顺利,人又好,又会做人,老师同学家长都把她当宝一样,拥护得不得了。我站在书架前面,把B送我的词典翻来翻去,想想B倒的确很好,我是一样也没有她好,可见我是要开始做人了。
我个人认为,我在五月二十七日做出的这个决定对我来说是非常伟大、具有历史意义的。这么伟大的决定,假如没有第二个人分享,就太可惜了。我就在书架前默念:襄没城,来电话。襄没城,来电话。这样,A果然来电话了。
我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决定告诉了A。A问我:“你怎么那么听刘舒美的话?”他对B总是很不客气,连名带姓地叫。我说:“我又没有说是舒美叫我的。我是自己觉悟而已。”他在电话那头用鼻子出气,我听得清清楚楚。我还听见马路上汽车开来开去的声音,好像还有一个人在讨价还价:“二十块,卖不卖?”我说:“你在马路上啊?哪条马路?”他说:“不要管。说出来你也不认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意见。你不要总是跟刘舒美在一起。”“干吗?她有什么不好?”“她蛮好。不过你就是不适合跟她在一起。”我笑起来:“那我难道适合跟你在一起?”他那边那个人还是在讨价还价,态度强硬地喊:“二十块,就二十块。”卖主却没有反应。A答道:“你是宁愿和我在一起,也不要和她在一起——你不要用鼻子出气。我这里听得清清楚楚。”我想笑,却笑不出来,只好说:“我笑死扩。”“你笑死也不要听她的话。听了没用,懂不懂?”他说。我气起来,说:“屁!”他大声叹气:“哎呀,你不要屁屁屁的呀……”还没来得及说完,电话里“嘟嘟”地响起来,没几下,就断了。
我还是很气,把电话听筒一扔,倒在沙发上看天花板。天花板是雪白的。我明知它被粉刷得很平,可总是觉得看起来有点凹凸不平。我搜寻着想象中凹凸不平的地方,越看越气,越气越心痒,恨不得马上跳上去、飞上去,用一种随便什么方法上去,把它们统统填平。不过我再笨再笨也知道,一个地方填平了,就肯定有另一个地方凹凸不平起来,这样一来,我就只有一刻不停地填,直到累死到万世不得超生为止——这种道理简单得即便是一个白痴用脚指头想也想得出来,真叫人耻于称这种道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