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的小说
入选原因:
很多人都说,我只会写女生,女生在我的笔下活灵活现,而一旦写到男生,我就焉了。这是我第一篇以男生为主角的小说,男生“维丹利”确实存在,他是镇江人,网名也确实叫“镇中才子维丹利”。我做DJ的时候曾经邀请他到我节目里来做过一次嘉宾,他紧张得额头上直冒汗身子也一直在抖,但是他就是硬撑着告诉我他不紧张一点儿也不紧张,我差点笑闭气。
才子维丹利今年要高考了,祝他考个好学校。
至于本故事——全是我的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嘿嘿。
维丹利实际上并不叫维丹利,他的真名叫李游。
木子李,游玩的游。
不过他介绍自己的时候一般会说:“李白的李,陆游的游。”然后很得意地一挤眼睛,踌躇满志得要了命。
维丹利是他给自己起的网名。还有一个定语,加在一起是:少年才子维丹利。
少年才子维丹利是我忠实的读者。
我的每一篇小说,他都会认真地阅读,然后给我写一封洋洋洒洒的E——MAIL,告诉我他的意见和建议。他的话有时很离谱,有时很中肯。但不管如何,我都喜欢读他的信,读的时候,多半是微微的笑着的。
我和很多的少年朋友做网友,但只有维丹利和我居住在同一座城市,这是一个叫丹城的小地方,有很多的雨,不下雨的时候,天空就飘着细细的灰尘,白衬衫只能穿半天,到街上逛一圈回来,领口和袖口就会黑了。维丹利在给我的信中说:“我真不喜欢丹城,唯一让我喜欢它的理由是这里有你这么个大作家,能和你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三生有幸。”
这话多多少少有些拍马屁的嫌疑,不过我想,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的马屁是可以照单全收的,这并不要紧。我想不通的是其实我的好多小说都是写给女孩们看的,维丹利为什么会喜欢它们呢?
我在给他的回信中问到这一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喜欢还要理由的么?美美阿姨,虽然你小说写得好,但看来你并不是最聪明的哦。
哎,还这样将我一军?
然后他在信的末尾说:“美美阿姨,我想见见你,可以么?如果可以,请打我的寻呼,我的寻呼号非常的好记,127-1589854.”
我发现我也有些想见维丹利,于是我打了他的寻呼。他在一分钟之内给我回电,很典型的大男孩的闷闷的嗓音,因为激动还有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我告诉了他我家的地址,再告诉他可以来看我的时间,他故作客气地说:“会打扰你写作吗?”
我近乎恶作剧地回答他说:“你要是真的担心,就别来?”
他并不笨,大笑起来说:“美美阿姨你坏坏的,你耍我。”
“那你也别假客气。”我说。
“是!”他变得乖乖的。
挂电话的时候我想起一件事,我说:“维丹利你的寻呼号码哪里好记来着。”
“美美阿姨你好好看看?”他卖关子。
“看得出来我问你?”我说,“我都看了半天了。”
“哎,1589854,就是”要我发,就发五次“的意思啊。”
我哈哈笑着挂了电话。
看来是个贪心的孩子,发一次不够还要发五次哩,呵呵。
维丹利来敲门的时候我刚刚洗完头。湿淋淋地去开门,吓了我好大的一跳。门口立着的是个高高的小伙子,差不多有一米八的样子,球鞋像两条小船。比我想像中的维丹利整整大出一号来。我找出我先生的拖鞋给他穿,他很勉强地套了一下,然后对我说:“美美阿姨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看我就不用穿鞋了,我的袜子很干净的。”
“如果不嫌我家的地板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