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医生与病人
quot;不要去安慰,安慰是徒劳无益的;不要诉诸说理,说理是无济于非的;不要与忧郁症患者一起悲伤,你的悲伤只会加重他们的悲伤;不要对他们装出欢快的样子,那样会伤害他们。此时需要的是沉着冷静,在必要时还需要严厉。让你的理性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在他们身上有一根弦还在振动,那就是痛苦;要敢于找动它。quot;
医学思想对物理性和道德性的区分并非出自笛卡地关于物质的定义。在苗卡地之后一个半世纪内,医学并没有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层次上吸收这种区分观念,也没有把这种物质区分理解为有机体与心理的对立。古典时期的医学理论,无论是拥护笛卡儿的还是反对笛卡儿的,都没有把笛卡地的形而上学二元论引进到对人的研究中。而且,当人们开始做出这种区分时,并不是由于重新肯定了,而是由于对越轨做了新的解释。在医治病人时,惩罚手段的使用才使肉体治疗同心灵治疗区分开来。只有当疯癫变成了罪意,才可能出现纯粹的心理治疗。
然而,古典时期的整个医学实践可能会成为顽强反对上述看法的证据。纯粹的心理学因素似乎已经在医疗方法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否则如何解释这一事实,即在不用肉体治疗的情况下,古典时期的医生非常看重对病人的告诫、规劝和讲道理?如何解释索瓦然所表述的同时代人的一致看法,郎“只有身为哲学家才能医治心灵疾病。因为其病很不过是病人要得到他所喜爱的东西的强烈欲望。医生的部分职责就是,用坚实的道理向病人说明,他所欲求之物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以此使病人改邪归正。”
但是,这种治疗疯癫的方法同我们前面讨论的方法一样,都不是心理疗法。语言作为真理或道德的表述,与肉体有直接关系。达维尔在《论女子淫狂》的论文中说明,采用或拒绝一个伦理原则会如何直接改变人的机体运作过程。然而,有些方法是旨在改变灵肉共有的特性,而有些方法则是用话语来医治疯癫。这两类方法有本质差别。前一种方法是一种隐喻法,认为疾病是本性的败坏。后一种方法是语言法,认为疯癫是理性的自我冲突。在后一种方法起作用的领域里,是从真理和谬误的角度来“治疗”疯癫的。这里所说的“治疗”包括“对待”等含义。总之,在整个古典时期,有两类并行不掉的医治疯癫的技术系统。一类是基于某种关于品质特性的隐含机制,认为疯癫在本质上是激情,即某种属于灵肉二者的(运动——品质)混合物。另一类则基于理性自我争辩的话语论述运动,认为疯癫是谬误,是语言和意象的双重虚幻,是谚妄。构成古典时期疯癫体验的、感情的和谚妄的结构循环圈在这个技术世界里再次出现,只不过表现为更简略的方式。其统一性只是隐约表现出来。而明显可见的则是疯癫医学的二元性,抑制该病的方法的二元性,对待非理性的方式的二元性,这种二元性几乎是一种对立性。后一类医学方法可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
1.唤醒法。因为谚妄是人的白日梦,所以必须使檐妄者摆脱这种似睡非睡的半昏迷状态,使之从白日梦及其意象中真正清醒过来,这时感知意象就会驱散梦幻。笛卡儿在中从一开始就寻找能逐一扫除各种幻觉的绝对清醒状态,最后他反而在梦幻的苏醒中、在对被欺骗的意识的意识中发现了这种状态。但是,在疯人那里,医学必须起唤醒作用,把笛卡儿式勇气的寂寞变成一种权威性干预,通过清醒的而且确信自己清醒的人来干预半睡半醒的人的幻觉。这是一条武断地缩短笛卡儿的漫长道路的捷径。笛卡地在其结论中,在一种水不自我分裂的意识的二元化中所发现的东西,正是医学要从外部通过医生与病人的分裂强加给病人的东西。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复制了quot;我思quot;之片刻与梦幻、幻觉和疯癫之时态的关系。医生完全是一个外在的quot;我思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