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身体的痛苦和享乐
(1)
这桩思想疑案可以在这里结案了吗?
如果可以在这里结案,毕希纳恐怕不会发那场致命的高烧。
在审理丹东被斩掉脑袋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毕希纳已经看到两种自由观、国家观、道德观不可调和的对立。但毕希纳觉得,这桩思想疑案还有些疑点没有完全搞清楚。他那双思想侦探的眼睛锐利地发觉:革命家丹东和妓女玛丽昂根本不承认公意道德及其对立面邪恶,只认可单纯的生存感觉,而罗伯斯庇尔们虽然主张公意道德,但思想基础同样是单纯的生存感觉。公意道德观与个体享乐道德观只是看起来对立,其实是从同一种生存感觉产生出来的。
人民公意道德的正当性根据究竟是什么?初看起来,与妓女玛丽昂的生存原则的正当性根据(享乐)不同,人民道德的正当性根据来自人的身体痛苦。人民拉弗罗特说:“疼痛是唯一的罪过,受苦是唯一的邪恶;我可要做个有德行的人。”
人民道德的诉求不过是私人的痛苦得到补偿的媒介,公意道德只是听起来为了消除世界的罪过和邪恶,其实是为了弥补自己身体的疼痛,像毕希纳认识的穷苦人奥伊采克说的:“钱,钱哪!谁没有钱——那么谁在这个世界上就只能指望道德了!”
如果主张享乐的玛丽昂觉得世界上没有罪恶可言,公意道德多余,感觉到自己身体痛苦的拉弗罗特觉得世界充满了邪恶,公意德行是社会必需的,那么,是不是其中有一种感觉把生存的事实搞错了?玛丽昂真的不觉得身体的疼痛,像她母亲说的,只有快感或不快感。
感觉享乐或痛苦的身体都是同一个人身,身体就是身体,没有什么生理本体差别。你感到身体的享乐,我感到身体的痛苦,或者相反,感觉不都是一样?
不一样!
痛苦是身体的自然本性受到损害或自然欲求受到阻抑。毕希纳把自己的生命体验带入案情分析。有一次,他亲身感受到身体的自然在体的受伤。他去山区旅行时,寄宿在一个农家,正好遇上这户人家的几岁大的男孩死了。毕希纳触摸到这个小男孩冰凉的尸体,不禁打了一个生存性的寒颤:“这个小孩怎么就这样被遗弃了?……难道这副容貌、这样平静的面孔应该腐烂吗?”
(2)
痛苦就是由这“应该”的质询引导出来的,这“应该”基于一个超自然的理。丹东们不知道身体的痛苦?毕希纳想,这正是案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疑点。
丹东与罗伯斯庇尔毕竟是同一战壕中的同志和战友,他们能一起革命,首先基于一些共同的信念。例如他们都相信自然权利,这得自于他们共同信奉的无神论。毕希纳在进一步查阅这宗思想疑案的档案时,发现了一场关于上帝存在的讨论,尖锐地触及到近代神学的阿里斯之踵:神义论因个人的痛苦而失效。在这场讨论中,丹东和罗伯斯庇尔的立场完全一致:这个世界不可能设想是完美的,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推断出造物主这个完美无缺的存在?丹东的同伙裴恩说:除非消除生命在世的不完善,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我可以不谈人世的邪恶,却无法罔顾我的痛苦。神义论用人的理智证明上帝的存在,人的感情却不断提出抗议。“为什么我在受痛苦?这就是我的无神论的砥柱。痛苦的一次最轻微的抽搐,哪怕仅仅牵扯到一根毫发,也会把创造物这个概念从头到尾撕破一个大裂口。”
丹东派的这一看法得到罗伯斯庇尔的门徒、大检察官萧美特的完全赞同:“对啊,对极了!”
痛苦成为无神论的砥柱,完全是有神论自己惹来的麻烦:神与至善至福相表里,有神在,就不应该有痛苦。如果无神,也就无至善至福,痛苦就只是自然秩序中的“适偶”,不可能成为什么的“砥柱”。人们记得,后来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伊凡再次提出这一问题,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