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大笑起来,笑出眼泪。
第二天可林钟斯打电话来,被我臭骂一顿。
“干吗动手动脚,人人搭我肩膀,我岂不是累得发酸?大庭广众之间,你故意暧暖昧昧的,想引起谁的误会?你这个长毛鬼,下次再不检点,我召警拉你。”
隔很久他才有反应,他说:“你很重视他。”
“牛头不对马嘴。”
“看得出你在乎极了。”
我不响。
“所以连老朋友也一笔勾销,”他叹口气,“对他,你是认真的。”
我仍然不出声。
“他们都说你已经找到对象,我还不信,亲眼看到你对他倾心的模样……”可林钟斯说。
是,他说得对,我对翟君是倾心的。他的性格全属光明面,可说是几乎没有缺点,我对他没有怀疑。
“他比我好多了。”
我愕然,“什么?”
“他胜我十倍,败在此人手中,我心服口服。”
听见可林钟斯称赞翟君,我欢喜得笑出来,嘴巴尚不饶他,“要你服?听在别人耳中,还以为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钟斯说,“小女人得志。”
我收敛笑容,“可林,祝我幸福。”
“我衷心祝你幸福。”这外国人有他可爱之处。
“从此钟郎是陌路。”他苦笑说。
“咦,你打哪儿学来这一句中文?”
“再见,子君,祝福。”
“再见,可林,你也一样。”
这个阶段最快意,我不知翟的缺点,他也不知我的弊端,大家眼中的对方,都是人中之杰。每天装扮好了才见面,说说笑笑的纯娱乐,到傍晚一声再见,互不拖欠,假如我们能够生生世世的这般过日子,倒也是神仙眷属。
老张恐吓我,“但不久你就要为他打整衣服、放洗澡水、做早餐、赴宴,与他家里那些老人打交道,担心他事业的发展,顺带留神有没有小妞猴住他,你怕不怕,子君。”
我很坦白,“怕。”
“你别说,子君,独身有独身的好。”
“然,不过都是小道,结婚算是最得体的制度。”
“虽千万人,吾往矣?”
“有什么办法?”我言若有憾。
“心里还是很乐意,是不是?”
我侧着头想一想,“为他……是很值得的。”
“我倒真想见一见这个人。”
“一会儿他来接我。”
“啧啧啧,到底不一样。”老张调笑我,“有人接送了,你那辆破车也可以报销。”
我也笑,“早知如此,我也不必千辛万苦地去考车牌。真是的,见到考官,双腿直抖,太不争气。”
老张凝视我,“子君,你的神气,犹如一个小孩子般,一切创伤无痕无恨。”
“是的,据说这是我最大的优点,”我拉拉面颊的肉,“皮厚,什么都装作没发生过。端张椅子,自己蹬蹬蹬地下台来了,管你们说些什么。”
老张翘起大拇指,一声“好”未出口,大门就响起“笃笃”。
我飞快地去开门,“来了。”
老张没好气,“好一只依人小鸟。”
翟君进来,我同他们介绍。
老张一眼就接受了他。
事后他说,“因他有种高贵的气质,不错的男人。”
我说:“即使你说他错,恐怕我亦得嫁他。”
张白我一眼。
“这是本世纪女人最大最好的机会。”我有点夸张。
“是吗,”老张不服气,“那么辛普林太太呢?”
“我比她快乐。”我抢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