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孔
,可惜过不了伯母那一关。
毓元对他的印象不错,陈是个老实人,而且文静。
她向他点点头。
陈允新看到毓元,先是一呆,打过招呼,缓缓低下头,忍不住再偷偷看她一眼,又一眼。
他一向喜欢她粗眉大眼,以及秀丽中带倔强的神情,数年不见,她益发出落得标致,当年羞怯的孤女如今充满自信,整个人宝光灿烂。
即使没遭她母亲反对,他也不敢肯定会追到她。
毓元一早同陈允新说过,她一定要干一番事业。
她的守护神是陆俊申大律师。
陆看著她进大学,帮她创业,更与她合股组织公司,他比她年长廿多年,且有妻子,关于他与毓元的传言,一向是城里热门话题。
陈允新不禁伸长脖子四周围看了看,没有,大律师没有来。
牧师读出了诗篇二十三篇。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
毓元又莞尔。
陆俊申也在她敌人面前,为她摆设筵席,使爱她的人,以及恨她的人,都认为没有白费精力。
毓元的表妹绝对是敌人。
她自小看不起毓元,在她心目中,毓元水远是她屋檐下受过委曲的孤女,她可尽情欺侮她,她不信毓元会得强大起来,即使是,她也不怕,她有母亲做后盾。
毓元搬走许久许久,她还去剌探庄氏母女的经济情况,非常恶意,非常嫉妒。
完全是放肆的表现,她视毓元为假想敌,只要毓元在场,她就自然而然被得罪。
这时她暗暗打量毓元:古典裁剪合身的套装异常名贵,鞋子与皮包都是鳄鱼皮,手上戴一只男装薄身白金手表,近十厘米的珍珠耳环闪著晶莹的光芒,衬托得肤光如雪,看样子毓元是真抖起来了。
表姐妹俩念一间大学,表妹追求建筑系高材生,该名男生却钟情于表姐。
表妹从此与表姐不共戴天。
庄毓元是什么?是她家穷得发霉的亲戚!
男生听了却更加同情怜惜庄毓元。
那男生后来娶了别人。
庄太太悄悄说:“掌珠坐在那边。”
毓元点点头。
“胖那么多。”
“住在外国,最易发胖。”
一胖就显得脏与懒。
奔丧回来,更加疏于打扮,看上去倒比毓元要大上三五七载。
毓元没想到掌珠会谢得那么快,大学时代雄心勃勃的一个女孩,忽然在外国小镇落了籍,守住一头两千美金开销的家,安居乐业起来。
毓元心底下不是不羡慕表妹的,但是要她学做那种小家庭主妇,又不甘心,感情矛盾得可以。
毓元也希望在最近的将来可以成家立室,过平凡简单的生活,把看电视当人生大事来办,闲时喝喝茶看场戏,但必需由绚烂至平淡,不可以像掌珠那样,由平淡进入更平淡。
怕只怕场面撑大之后,骑上虎背,很难下得来,所以毓元想她不会有纵横厨房的日子了。
她低下头。
从前看不起她母女的亲戚都在这里。
做透明人不好受。
她没问人借,也没问人赊,不知恁地,一个个都躲著她们,好像毓元身上带著定时炸弹,随时会得炸起来,滥伤无辜。
那一头是做电器的表叔,已不大管事了,生意交给女儿,这位表姐待毓元也从来没有客气过。
两人同车,说到大家就住在附近,毓元客套说:“有空我过来拜访。”
表姐脸色都变了:“我们就搬了,立刻就搬。”彷佛为了避毓元,搬家也是值得的。
毓元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