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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谈谈直觉。

    我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它们和木星丘上“X”一起证明我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我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爱眉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魔羯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我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我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我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我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沙尘暴的北京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我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我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我偶然在崇文门的新世界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便宜。我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我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崇文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我写剧本的合拍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我觉得不虚此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我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我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我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我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我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我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我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我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我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我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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