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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我的车号,“这辆车没问题,走吧。”
这边这个小警察还拉着我,试图跟我聊我的小说,还问我小说里写的姑娘长什么样,为什么老是跟别人跑,可把我给烦坏了,直想把袁晓晨指给他看一看。
我回到车里,只见袁晓晨站在不远处犹豫,前男友正接受盘问,又掏驾照又掏行驶证的,片刻,她走向我,拉开车门,一言不发地坐在后座上,我把车开回家,心里感到别提多丢人多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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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接到一个女同学的电话,说是在书摊上凑巧买到我的书,非要见面叙叙旧,她叫秦筝,我上大学胡混时与她有过几夜情,已有十年无任何联系了,据她在电话里说,她现在郑州做房地产,很成功,我的书叫她想起大学时光,正好她来北京办事,要一起吃吃饭,约在建国饭店一层,据她说,那里的牛排最地道。放下电话我长叹一声,看来美国的
一个社会学家说得好,他说未来人与人之间不管是什么关系,最终总可还原为性关系,我看照这样发展下去,弄不好他的预测还真能成为现实,人们在性关系的基础上展开其他关系,就用不着再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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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银制餐具,洁白的西餐盘,仪表整洁的服务员穿来穿去,灯光也合适,我在餐厅里与秦筝面对面而坐,上来她就感叹自己真是老了,不能跟小姑娘比了,“你看,我都有了十年前的旧情人了,这话说出去多难听呀!”
“少女梦被岁月给摧毁了吧?”
“哎,破灭了,破灭了,早破了,用钱都包不住。”秦筝笑着说,看起来还是那么落落大方,“你吃什么?”
“你要双份吧,无论什么。”我说。
与旧情人见面,我丝毫也没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反而觉得人生顺流而下的可怕,趁她点菜时,我悄悄观察她,从外表上,丝毫也无法把她与记忆中的那个姑娘联系起来,现在她已变成一个女强人了,从那自信而温和的说话口气中便可看出她的精神状态,我记得她十年前任性而讨人喜欢,她曾和我们一班朋友一起去野三坡春游,夜里带头儿去偷农民冰在泉水里的啤酒,偷完了还得喝得大醉,一直等到被农民捉到,罚了款才清醒过来。
我还记得她在野草丛中寻找并采摘花朵,还在漆黑的旷野里尖叫,还有什么?跳集体舞时把脚扭伤的是她吗?仅仅十年,她便成为另一个人,坚定、能干,但我却从她那干巴巴的忙碌中读出她的无情、寂寞与颓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