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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我问嗡嗡愿不愿跟我回家,她照例说:"随便。"
我要说的是,嗡嗡性格的随和程度难以形容,这使她在我眼里具有一种动人的光彩,这不是一般人所具有的性情,在我所遇到的姑娘之中,嗡嗡无疑是最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的一个,她十分喜欢平庸的生活,这使得她的生活方式与那些最了不起的人物相接近,质朴而富于魅力,通过这种生活方式,她成为一只上帝赏给人类的肥羊,力争默默无闻地过符合自己身份的生活,她怡然自得地跻身于上帝的小羊圈,不哗众取宠,不投机取巧,而是踏踏实实地过着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没有像另一些舞蹈演员一样,成为泛上生活表面的恶心陈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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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家,我们一起看电视,聊天,然后嗡嗡说她困了,就上床睡觉,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也不怕热,马上就睡去了。她睡得如此香甜,就像在做着什么了不起的清秋大梦,使躺在她身边的我犹豫再三,终于收回了伸向她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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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我们仍然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度过,我还写了两千字的小说,我们一起到自由市场买菜,一起在我的厨房里做饭,一起吃,还一起看电视,嗡嗡像以前一样爱看电视,她的宿舍里连电视也没有,因为她的室友没本事像别的宿舍的姑娘一样从男人手里骗来电视,所以,在我这里,能够自如地看电视,她已十分高兴,她手拿遥控器,不时换一下台,热情地参与电视剧里的人物们的喜怒哀乐,她有时笑上一声,有时提前说出一句广告词,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到了夜里,嗡嗡又困了,她再次毫无防备地睡去。
黑暗中,我睡在她身边,一言不发地把她的头扳过来,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我感到她像一只充满汁水的大葡萄一样香甜,嗡嗡知道了,但没有反应,我伸出一条胳膊,垫在她的脑袋下面,搂着她,她也没有拒绝,我们就这样再次睡了一夜,次日中午才醒,然后又开始了老生常谈的日常生活,就像夜里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事实上,我虽然下决心诱奸她,但在行动时却有点六神无主,我可不像罗丹那样脸皮厚,利用他不值一提的雕塑职业做借口,见面不到3分钟,就能把那双天天和泥的脏手往邓肯的乳房上放,两只眼睛还能炯炯有神地盯着她的眼睛看个不停,搞得这个跳现代舞的美国姑娘十分尴尬,可以想象,要是大家都知道只要雕塑搞出名就可以像罗丹那样对姑娘乱摸一气,那么,还有哪个臭流氓愿意花上几年工夫学习医学,进入肿瘤科或妇科去摸那些显然不太健康的姑娘呢?更何况病人里姑娘的比例十分之低,机会如此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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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诱奸处女不是我的强项,但也没叫我觉得有多难,我自信比别的诱奸者也差不到哪儿去。在现实中,几乎所有处女都失身了,这说明攻下这个堡垒没什么了不起,但这里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也许有人会觉得好笑,我想把它说出来。
我时常为向姑娘动手的最后一刻感到困惑,因为动手前,出于理智,总觉得要有一句话好说,这句话对我来讲很难,如果说不好,我甚至怀疑后面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与干别的不太一样,干别的事之前,你只需把要干的事交待一下就行,但面对姑娘,即使她已同意,我认为宣布"下面,我要操你了"也不合适,为此,我趁嗡嗡出去买冰棍,打电话请教了几位朋友。
首先是远在上海的大庆,他告诉我,"我们都不小了"是句不错的话,很有效,但我认为这话存在问题,首先它对不明世事的小姑娘不合适,其次呢,那就是,它有点下流,因为我说这句话时可能已经勃起,而姑娘呢――她如果年龄很大,或是胸部很大,或是臀部很大等等,都能被我说中,但要碰到各方面都很小的姑娘呢?那我不是在撒谎么!